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8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
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 号文核准,科大国盾量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6.1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36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766.0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5,593.94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 号《验资报告》验
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7 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 年 6 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76120100100260325)。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
     调减投资金额 10,367.60 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2 年 7 月
     调整至 2023 年 7 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 1,717.12 万元。
     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调整后拟达到预
号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定可使用时间

1      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      25,674.17    15,306.57     2023 年 7 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89.06     2,971.94      2022 年 7 月

3      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    7,926.20     7,926.20      2023 年 3 月
       研发项目
4      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    4,049.06     4,049.06      2023 年 3 月
       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42,338.49    30,253.77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该项目已基本投资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 该项 目募 集 资金专 户 ( 徽商 银行 账户号
 521107247771000002)余额为 1,166.16 万元,使用该专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000.00 万元,共计 3,166.16 万元(其中项目原募集资金
 投资调减的金额为 1,717.12 万元、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
 223.63 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投资金额为 2,971.94 万元,调整后项目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集    已签订合同待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总额(A)    资金金额(B)   支付金额(C) 金额(D=A-B-C)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971.94        1,746.53        493.94           731.47
     注 1: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包含因竣工结算未结束而暂估的部分工程款 134.14 万元,
 最终金额以实际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注 2:因该项目调减的投资金额尚保存于该专户,故上表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考
 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公司拟将该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的净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约 2,672.22 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中国民
 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632172033)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
 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若上述资金转出后尚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未
 支付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公司综合考虑量子通信行业
 的发展现状以及公司的研发设备需求,在保证公司研发工作有效推进且不影响研
 发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减少了投资金额较大的研发设备的购置,也有利于现有研
 发设备最大化利用;另一方面,公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在兼顾项目配置的先
 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基础上,经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
 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
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672.22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
额为准)转至超募资金专户存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
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趋
势、自身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拟计划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
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监管,原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利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
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