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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

      与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
      务类合同,向其提供合同金额预计为 93.29 万元的租赁服务。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307.19 万元(剔除公

      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316.30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

      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务类合同,
向其提供合同金额预计为 93.29 万元的租赁服务。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


                                     1
的金额累计为 307.19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关合同的
金额累计为 316.30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加上
此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电信量子发生的交易、公司向关联方提供
服务类的交易(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颖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 A3-812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量子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应
用基础软件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
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租赁及销售;网络设备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36%,公司董事长彭承志先生担任
中电信量子的董事及总经理,公司总裁应勇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盾量子与中电信量子存在关
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务类合同,向其提供
合同金额预计为 93.29 万元的租赁服务。包含此次交易,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307.19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同时,包含此次交易,

                                     2
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
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316.30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2 条中规定
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 7.2.7 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
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
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
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乙方向甲方租赁办公场地
    (3)支付方式:乙方每 3 个月作为 1 个周期向甲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事项,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是中国电信集团的控制子公司,致力于推进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
运营服务。中电信量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
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
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
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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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
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 3 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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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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