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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环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2022-10-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星环信息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证监许可[2022]1923 号《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21.0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016.98 万元。扣除
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783.29 万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53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
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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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及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剩余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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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89,845.63      89,845.63         61,767.31
2     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建设项目   70,940.62      70,940.62         48,770.44
      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软
3                                  35,267.13      35,267.13         24,245.54
             件研发项目
            总 计                  196,053.38     196,053.38       134,783.29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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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的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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