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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光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之专项核查报告2022-08-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


                           之


                  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
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主
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
(中证协发〔2021〕213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 号)
(以下简称“《承销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2021〕76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
关文件的规定,针对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事宜,
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1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出
席会议,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
关事宜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1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
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2 年 3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 2022 年第 19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
内容,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 19 次
会议,审议同意海光信息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1-7-2
    2022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 号),同意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2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版上市战
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版上市的战略配售,具体实施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主承销商在考虑《承销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
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
或其下属企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大家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平人寿”)、山西晟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熙电子”)、中国
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
属企业:阿布达比投资局(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以下简称“ADIA”)、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山产投”)、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泰资本”)、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
盛赋能基金”)、济南乾行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
乾行”)。


                                    1-7-3
    3、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证投资”)。

    4、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前述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详见本核查报告第三部分的内容。本次发行战略
投资者进行配售符合《承销指引》第六条关于战略投资者人数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与股票数量

       1、中证投资

    中证投资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同发行人签署认购协议,约定中证投资将依
据《承销指引》第十八条规定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

    中证投资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比例根据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根据《承销指引》,中证投资预计其认购比例上限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即认购股数上限为 15,000,000 股,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T-2 日确定发行
价格后确定。

       2、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同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本次海光信息员工资


                                   1-7-4
管 计 划 拟 认 购 数 量 不超 过 本 次 发 行 总 规 模的 10.00% , 即 认 购 股 数 上 限 为
30,000,000 股,同时认购金额上限为 32,10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具
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3、其他战略投资者

       其他战略投资者已于 2022 年 7 月同发行人签署认购协议,本次其他战略投
资者初始配售股数为 4,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15.00%,拟认购金额不
超过 265,336.5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T-2 日确定
发行价格后确定。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拟认购情况如下:
                                                    获配股     拟认购金     拟认购数量
  序     战略配售对象名
                                   类型             票限售     额上限         上限(万
  号           称
                                                    期限       (万元)         股)
  1     社保基金理事会                             12 个月     27,800.00        8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1-1                                               12 个月     10,000.00        290.00
        一八组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
 1-2                                               12 个月     10,400.00        300.00
        金八零四组合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
        基本养老保险基    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
 1-3                                               12 个月       7,400.00       210.00
        金一二零六组合    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2     大家人寿          金或其下属企业           12 个月     20,000.00        570.00
  3     太平人寿                                   12 个月     10,000.00        290.00
  4     晟熙电子                                   12 个月     80,000.00      2,260.00
  5     中保投基金                                 12 个月       7,336.50       210.00
  6     ADIA                                       12 个月     60,300.00      1,710.00
  7     国投高新                                   12 个月     10,000.00        290.00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8     两山产投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12 个月     20,000.00        570.00
  9     海泰资本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12 个月     10,000.00        290.00
                          下属企业
  10    国盛赋能基金                               12 个月     10,000.00        290.00
  11    济南乾行                                   12 个月       9,900.00       280.00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
  12    中证投资                                   24 个月     30,000.00      1,500.00
                          关子公司




                                          1-7-5
                                                获配股    拟认购金     拟认购数量
 序     战略配售对象名
                                 类型           票限售    额上限         上限(万
 号           称
                                                期限      (万元)         股)
       中信证券海光信
       息员工参与科创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板战略配售集合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13    资产管理计划                             12 个月    32,100.00     3,000.00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以下简称“海
                         管理计划
       光信息员工资管
       计划”)
注:1、上表中“拟认购金额上限”为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的
战略投资者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与跟投的保荐
机构相关子公司除外)。“拟认购股数上限”为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股数。战略投资者
同意发行人根据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其认购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在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如依据各战略投资者缴款金额及认购股数上限确定的拟认购
股数之和超过本次发行规模的 30%,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指引》第
十八条先确定中证投资最终获配规模,然后按照战略投资者的实际缴款金额除以发行价格及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所计算的股数(向下取整)与战略投资者认购协议中明确的认购股数
上限孰低值优先安排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的认购股数,剩余股数再按照认购股数上限等比
例分配给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
零六组合、大家人寿、太平人寿、晟熙电子、中保投基金、ADIA、国投高新、两山产投、
海泰资本、国盛赋能基金和济南乾行,股数计算时采用向下取整的方式,最终余股优先分配
给 ADIA,如仍有余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3、在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如依据各战略投资者缴款金额及认购股数上限确定的拟认购
股数之和未达到本次发行规模的 30%,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指引》
第十八条先确定中证投资最终获配规模,然后按照战略投资者的实际缴款金额除以发行价格
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所计算的股数(向下取整)与战略投资者认购协议中明确的认购股
数上限孰低值确定各战略投资者的最终获配股数。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
差额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9,000.00 万股,最终战略配售比例
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30%。

      综上,本次战略配售共有 13 名战略投资者参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9,000.00 万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其中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前述
战略配售方案符合《实施办法》《承销指引》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
20 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
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的要求。




                                        1-7-6
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基本情况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并接
受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的监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的管理运营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经国务院批
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比例,可以
直接投资运营或选择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基金资产。

    经核查,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华基金”)签署的委托投资合同以及银华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等文件,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已委托银华基金进行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上述社保及养老基金组
合以下合称为“社保基金组合”)的投资运作及管理。银华基金已按照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对社保基金组合相关投资的要求,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向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报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已知悉本次战略配售安排,
社保基金组合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履行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

    (2)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根据《2020 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年度报告》及《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2020 年度)》,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于 2000 年 8 月设立,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托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等。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
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保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
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根据


                                 1-7-7
《2020 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年度报告》,截至 2020 年末,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资产总额 29,226.61 亿元。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 2015 年 8 月
17 日国务院印发施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委托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结余基金及其投资收益。根据《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各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签署的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受托管理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单独管理、集中运营、独立核算。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2020 年度)》,截至 2020 年末,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总额 13,950.85 亿元。

    综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属于
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特定
委托组合之一,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银华基金已按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社保及养老基金组合相关投资
的要求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履行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并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报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已知悉本次战略配
售安排。

    此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相关社保基金组合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组
合近年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8833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23)、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688235)、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03)等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配售,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94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5)、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58)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之战略配售。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属于具
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

                                  1-7-8
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3)关联关系

    根据银华基金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社保基金组合及其管理人与发行人、
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
办法》的规定,社保及养老基金的管理人提供的承诺函,社保及养老基金所有认
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相关资金及投资收益均
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所有。

    (5)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银华基金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银华基金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经核查大家人寿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大家人寿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000556828452N
 码
 法定代表人       何肖锋
 注册资本         3,079,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0 年 6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 号 10 层 1002




                                     1-7-9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
                 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
                 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大家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大家人寿的股权结构图,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
保险集团”)直接持有大家人寿 99.98%的股份,为大家人寿的控股股东。中国保
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大家保险集团 98.23%的股权,财政部持有中国保
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因此,财政部为大家人寿的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大家保险集团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 203.6 亿元,是一家业务范围覆盖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养老保险、资
产管理等领域的综合型保险集团,集团以保险为主业,下设大家人寿、大家财险、
大家养老、大家资产四家子公司和健康养老、不动产投资、科技创新三大赋能板
块。集团各子公司在全国 31 个省(区、市)设有 60 家省级分公司、1,500 多家
地市县级分支机构,机构数量位居行业前列。

                                  1-7-10
    大家人寿系大家保险集团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
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人寿通过集团综合化经营平台,为个
人及团体提供涵盖生存、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等保障范围的多种产品,
全面满足客户在人身保险领域的保险保障需求,目前已开业的省级分公司共计
19 家。

    因此,大家保险集团系大型保险公司,大家人寿属于大型保险公司的下属企
业。

    此外,大家人寿近年来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
限公司(688331.SH)、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688779.SH)、中芯国际集
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688331.SH)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配售,
曾参与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00999.SZ)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战略配售。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大家人寿属于具有长
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的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
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5)关联关系

    根据大家人寿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大家人寿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大家人寿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大家人寿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
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大家人寿出具的承诺,本次战
略配售认购股票资金来源为其业务经营积累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不属
于保险责任准备金、受托资金或者其他类型筹集和管理的资金,该自有资金符合
其投资方向。

       (7)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1-7-11
    大家人寿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大家人寿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经核查太平人寿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大家人寿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8436A
 法定代表人         程永红
 注册资本           1,003,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1984 年 11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2801、
 住所
                    2803A、2804 室,29-33 层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
                    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
                    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
 经营范围
                    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
                    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太平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1-7-12
注 1: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对中国太平
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的自有持股比例为 52.58%,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 8.67%股份,共计持
61.25%股份。
注 2:AgeasSA/NV 为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公开查询信息,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AgeasSA/NV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Fosun(持股 10.01%)、FPIM-SFPI(持股 6.33%)、
BlackRock,Inc(持股 5%)、Ageas(持股 3.01%)。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太平人寿的股权结构,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966.HK)
持有太平人寿 75.1%股权,为太平人寿的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太
平人寿的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太平人寿隶属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是国
内中大型寿险企业之一,已连续四年入选《财富》世界 500 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太平人寿注册资本 100.30 亿元,总资产超 8,832.59 亿元,期末有效保
险金额超 40 万亿元。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已开设包括 38 家分公司在内的
1,400 余家机构,累计服务客户超 5,900 万人,支付理赔款和生存金总额超 1,400
亿元。因此,太平人寿系大型保险公司。

    此外,太平人寿近年来作为战略投资者曾参与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1-7-13
(688235.SH)、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223.SH)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
上市之战略配售,曾参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90.SZ)首次公
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战略配售。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大家人寿属于具有长
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
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5)关联关系

    根据太平人寿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太平人寿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太平人寿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太平人寿
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太
平人寿出具的承诺,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股票资金来源为其业务经营积累形成的未
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不属于保险责任准备金、受托资金或者其他类型筹集和管
理的资金,该自有资金符合其投资方向。

    (7)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太平人寿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太平人寿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4、山西晟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经核查晟熙电子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晟熙电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西晟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MA0LQ0N552



                                    1-7-14
 法定代表人         朱浩阁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2 年 5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 8 号中海国际中心东塔 29 层
 住所
                    2902 号
                    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工
                    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
 经营范围           及通讯设备租赁;集成电路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
                    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根据晟熙电子提供的股权结构图,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晟熙电子的股权
结构如下:




                                     1-7-15
1-7-16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晟熙电子提供的股权结构图,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
业投资基金”)是晟熙电子的唯一股东。根据产业投资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等资料及产业投资基金的确认,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产业投资基金股权结构比较分散,任意单一股东均
无法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东会、董事会形成控制,且各股东之间均无一致行动关
系,因此产业投资基金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及产业投资基金的说明,产业投资基金系经国务院
国函[2018]8 号批准设立,由财政部等发起设立,基金总规模超千亿元。因此,
产业投资基金属于由国务院部委发起设立的国家级大型基金。

    晟熙电子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系国家
级大型基金的下属企业。晟熙电子本次参与海光信息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部
批准程序,参与战略配售投资决策已取得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同意。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晟熙电子属于具有长
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的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
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5)关联关系

    根据晟熙电子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晟熙电子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晟熙电子出具的承诺,晟熙电子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
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晟熙电子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1-7-17
      晟熙电子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晟熙电子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5、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经核查中保投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查询,中保投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MA1FL1NL88
 码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任春生)
 营业期限           2016 年 2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 18 号 20 层
                    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经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中保投基金为已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其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N9076
 管理人名称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17 年 5 月 18 日

      (2)出资结构

      根据中保投基金提供的《合伙人名录》,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中保投基
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名称                                                    性质
 号                                          (亿元)         (%)
  1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87          2.11%   有限合伙人
  2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6.00          3.06%   有限合伙人

                                         1-7-18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名称                                                   性质
号                                      (亿元)          (%)
3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3.00          1.53%   有限合伙人
4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0          0.20%   有限合伙人
5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          0.35%   有限合伙人
6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0          0.19%   有限合伙人
7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40          0.28%   有限合伙人
8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          0.35%   有限合伙人
9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40          2.64%   有限合伙人
10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00          0.12%   有限合伙人
11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00          2.00%   有限合伙人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12                                             3.10          0.37%   有限合伙人
     司
13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50          0.77%   有限合伙人
14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00          2.47%   有限合伙人
15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0          0.25%   有限合伙人
1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90          0.81%   有限合伙人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17                                             5.91          0.7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18                                             5.85          0.69%   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联升承源二期私募基金合伙
19                                             0.60          0.07%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20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0          7.07%   有限合伙人
2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3.70          0.44%   有限合伙人
22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8.00          3.30%   有限合伙人
23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85          3.87%   有限合伙人
2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1.60          1.37%   有限合伙人
25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20          0.49%   有限合伙人
2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0.65         17.75%   有限合伙人
2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5          0.60%   有限合伙人
28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00          2.12%   有限合伙人
2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0          0.94%   有限合伙人
3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0.80          0.09%   有限合伙人
31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90          0.81%   有限合伙人
32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15          2.02%   有限合伙人


                                    1-7-19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名称                                                    性质
 号                                       (亿元)          (%)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33                                              2.50          0.29%   有限合伙人
       司
 34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2.00          1.41%   有限合伙人
 35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84          7.17%   有限合伙人
 36    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25          0.15%   有限合伙人
 37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21          1.44%   普通合伙人
 3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2.30          9.70%   有限合伙人
 3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20          1.44%   有限合伙人
 40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90          1.05%   有限合伙人
 4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0          1.17%   有限合伙人
 4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20          2.85%   有限合伙人
 43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90          1.05%   有限合伙人
 44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90          0.81%   有限合伙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45                                              2.00          0.24%   有限合伙人
       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46                                             26.60          3.13%   有限合伙人
       司
 47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41.80          4.93%   有限合伙人
 48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6.67          0.79%   有限合伙人
 49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36%   有限合伙人
 50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3          0.19%   有限合伙人
                合计                           848.63          100%    -
注:上表所列出资人情况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中保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保投资”)系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46 家机构出资设立,中国人民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持有
中保投资 4%的股权,并列第一大股东;其余 43 家机构合计持有中保投资 88%
的股权。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中保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1-7-20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中保投资系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国函
[2015]104 号)设立,中保投资以社会资本为主,股权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最高
持股比例仅为 4%,任一单一股东均无法对中保投资的股东会、董事会形成控制,
且各股东之间均无一致行动关系,因此中保投资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中保投基金主要由保险机构依法设立,发挥保险行业长期资金优势的战略性、
主动性、综合性投资平台。中保投基金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开展投
资,主要投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项目,在此基
础上,基金可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科技、绿色环保等领域。中保投基金
总规模预计为 3,000 亿元,首期 1,000 亿元,属于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此外,
中保投基金近年来作为战略投资者曾参与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688295.SH)、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75.SH)、晶科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688223.SH)、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220.SH)、江苏灿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688182.SH)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配售,
曾参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216.SZ)、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301078.SZ)、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01048.SZ)、北京华大九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269.SZ)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战


                                 1-7-21
略配售。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中保投基金属于具有
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5)关联关系

    根据中保投基金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中保投基金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中保投基金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2 年 3 月的财务报表,中保投基
金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
中保投基金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中保投基金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保投基金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6、阿布达比投资局(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1)基本情况

    根据阿布达比投资局(以下简称“ADIA”)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
投资业务许可证》,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阿布达比投资局(AbuDhabiInvestmentAuthority)
 注册地址   211CornicheStreet,POBox,3600,AbuDhabi,UnitedArabEmirate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8ASO073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ADIA 的股权结构如下:

                                     1-7-22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ADIA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阿布达比酋长国政府。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ADIA 是阿布达比酋长国政府依法成立的独立公共投资机构。ADIA 成立于
1976 年,主要从事股票、债券、房地产投资。ADIA 管理着一个全球投资组合,
该投资组合涵盖了超过二十个资产类别和子类别,目前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千亿
美元。ADIA 通过与值得信赖的伙伴合作并精挑细选资产管理机构在全球资本市
场进行投资。ADIA 投资风格审慎,投资行为基于获得长期回报的目标。根据
ADIA 的年度回顾,其资产配置的种类和地区显示了其分散化的特点,以确保
ADIA 能够长期获得稳定的风险纠偏后的回报。

    此外,ADIA 近年来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688981.SH)、百济神州有限公司(688235.SH)、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8162.SH)、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303.SH)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科创板上市之战略配售。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与
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5)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的主要内容

    发行人与 ADIA 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拟在下述领域展开战略合作:

    1)根据 ADIA 整体投资战略,ADIA 通过其公开市场投资部门持有相当数
量在半导体行业活跃的上市公司。ADIA 认为中国的半导体产业在中国巨大的市


                                1-7-23
场机会和快速的竞争力提升背景下将会是一个核心结构性快速增长的板块,并期
望能够在此板块长期布局,ADIA 后续也将为发行人后续多元化融资需求提供积
极的支持。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包含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项目、新一代海光
协处理器研发项目。中国是信息技术产业全球第二大市场,且增速领跑全球。其
中,高端服务器市场多年来一直处于快速发展中,每年增速远高于全球其他区域,
对于高端需求服务器 CPU 的需求量较大且增速较快,而 CPU 设计、制造对半导
体供应链有着较高的要求。

    过去 ADIA 已经通过 IPO 或者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参与投资了晶圆制造、
IC 设计等细分领域的多家国内外知名上市公司,如中芯国际、海力士、三星电子
和台积电等,在全球半导体市场尤其是亚太市场拥有广泛布局和丰富经验。ADIA
将通过其在全球半导体的广泛布局和丰富经验与海光信息展开密切合作,协助协
调半导体供应链资源,加速拓展海光信息市场份额,协助其实现经营战略目标。

    (6)关联关系

    根据 ADIA 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ADIA 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7)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目前国家外汇管
理局已取消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根据 ADIA 提供
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并经核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名录(2022 年 6 月)》,并根据 ADIA 出具的
承诺函,ADIA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且
其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
向;其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金
额的发行人股票。

    (8)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ADIA 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1-7-24
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ADIA 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7、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经核查国投高新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国投高新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000100010089M
 码
 法定代表人       吴蔚蔚
 注册资本         344840.345115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 201B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物业
                  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经营范围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国投高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1-7-25
注:双百春华(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戴育四为中国国新基金管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兼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王建胜为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7-26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国投高新的股权结构,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
团”)持有 72.36%的股权,为国投高新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为国投高新的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国投高新为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国投集团成立于 1995 年 5 月,是中央直
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中国最早设立的综合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自
2004 年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以来,国投集团已连续 18 年
荣获年度考核 A 级、连续六个任期荣获任期考核 A 级,成为 8 家连续 18A 的中
央企业之一。2014 年 7 月,国投集团被确定为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
2022 年 6 月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作为国投集团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平台,国投高新是管理国家级政府
引导基金支数最多的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也是央企中从事股权基金业务最早、
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之一,主要从事控股并购投资业务
和股权基金投资业务。控股并购投资业务主要投向先进制造、新材料、医药健康
等领域。股权基金投资业务目前拥有国投创新、国投创合、国投创业、海峡汇富
等 4 家基金管理公司,形成了覆盖 VC、PE、FOF、区域性基金的多元格局。截
至 2021 年底,国投高新资产总额 326 亿元,基金管理规模 1,529 亿元;2021 年
国投高新营业收入 109.98 亿元,净利润 4.77 亿元,归母净利润 10.78 亿元,为
国有大型企业。因此,国投高新属于大型企业。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与
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5)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投高新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在战略合作领域中,推动国产化自主芯片产品的应用合作,国投高


                                  1-7-27
新在同等条件下相比于内核采用 Intel、AMD 芯片的服务器优先采用搭载海光芯
片的服务器;国投高新作为专项领域需求主体,将及时积极与海光信息沟通自身
对专项需求的最新变化,协助海光信息把握专项市场需求,理解下游市场动态。

    2)国投高新及下属控股公司可为海光信息产品的多场景应用提供场景支撑,
包括 CPU 的服务器、工作站等场景以及 DCU 产品的大数据处理及人工智能运
算等工作场景:例如将带来铁路信息化应用场景;提供自动化生产中工业互联网
的应用场景;同时在应用海光系列产品过程中将积极反馈应用体验,协助海光提
升产品性能,完善产品用户体验,促进产品迭代升级。

    3)国投高新“十四五”期间以建设“数字国投”为总体目标,实现管理数
字化提升,完成流程线上化、数据资产化、作业自动化、决策智能化;同时完成
产业数字化升级,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客户满意度提升、运营效率提升、业务
模式创新,赋能实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国投高新将积极联合海光信息共同探索
高效数字化转型方案,完成各项“十四五”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规划目标。

    4)国投高新及下属基金公司投资上海微电子、寒武纪、粤芯半导体及宁波
施捷电子等多家半导体上游产业链国产厂商,在海光信息有需要的情况下,国投
高新将积极促成被投企业与海光信息的互利共惠合作。

    (6)关联关系

    根据国投高新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国投高新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7)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国投高新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2 年 6 月的财务报表,国投高新的
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国投
高新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
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8)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国投高新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1-7-28
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国投高新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8、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经核查两山产投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两山产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5002273459638811
 码
 法定代表人       李正洪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5 年 7 月 13 日至永久
 住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8 号
                  一般项目:负责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
 经营范围         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及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两山产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1-7-29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两山产投的股权结构,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山建
投”)持有两山产投 100%的股权,为两山产投的控股股东。重庆市璧山区财政
局为两山产投的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两山产投成立于 2015 年 7 月,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注册资
本 10 亿元,是璧山区属重点国有公司两山建投的全资子公司。两山建投成立于
2010 年,注册资本 68,500 万元,是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等功能定位为一体的专业性集团,其下属企业超过 17 家。

    两山建投经过多年的经营,得到长足的发展,资产实力雄厚。截至 2021 年
底,资产总额达 462.30 亿元,信用评级 AA+;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21.52
亿元,净利润 3.11 亿,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自成立以来,两山建投参与发起并
设立 6 支总规模达 35.68 亿元的产业基金,推进 13 家企业完成挂牌上市、10 家
企业进入拟上市储备库,助推璧山区产业转型升级;以股权投资方式吸引众泰汽
车、凯成科技等大型企业入驻璧山,投资总额 6.37 亿元,推动企业的投产和发
展;成立了总规模约 3,000 万元的璧山区创业种子基金。


                                  1-7-30
    因此,两山建投属于大型企业。两山产投为两山建投直接持股 100%的下属
企业,是两山建投的全资子公司,系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两山产投作为与发行
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具有参与
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5)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的主要内容

    两山产投目前已投资落地康佳光电研究院、脑陆科技等有望成为海光信息未
来客户的项目,双方依托两山产投在重庆范围的项目资源和海光信息在芯片制造
上的技术能力,以业务协同为基础,以股权合作为纽带,本着开放、诚恳、务实
的合作精神,既着力打开海光信息在重庆区域内的销售市场,又努力提升璧山区
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模,互为渠道、合作共赢。

    两山产投作为两山建投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
投资。两山产投近年来持续围绕全区“十大项目”,秉承以“大片区+大项目”
拉动“大投资、大发展”的方针,目前已投资落地康佳光电研究院、西部(重庆)
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脑陆科技、光刻胶等多个新兴产业项目;并先后与前海开
源、康佳资本、科风投、地产基金、中芯聚源、北京亦庄产投、安和资本等机构
洽谈基金合作,共计设立 12 支基金,涵盖半导体、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汽车
等高新技术行业。

    根据两山产投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内容如下:

    1)两山产投是重庆市璧山区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与中芯聚源合作成
立数支基金,掌握较多晶圆代工公司资源,并投资落地重庆恒渝光刻胶,可在产
业链上游提升海光信息供应链稳定性;投资落地康佳光电研究院、脑陆科技、西
部(重庆)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项目等存在较大芯片需求的企业,可在产业链下
游提供海光信息大量潜在客户资源;成立的产业基金主要聚焦消费电子和汽车产
业,后续可为海光信息提供产品应用场景,并凭借与长安汽车、中车恒通等汽车
主机厂深度合作,后续可为海光信息拓展高算力芯片的应用场景提供良好机会。

    2)两山产投长期积极响应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战略部署要求,依托璧山区政


                                 1-7-31
府的优质地方资源,运用市场化理念引入和支持优质企业,充分发挥其在金融服
务、资金支持、产业资源共享、人才引进等方面所具备的优势。未来,两山产投
将积极与海光信息进行人才交流与合作,实现双方及其下属企业资源共享、项目
共享、成果共享,助力协同高质量发展。

    3)集成电路产业是璧山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未来,双方将持续深化集
成电路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效应,加大集成电路上下游配套产业整合力度,实现产
融结合发展。双方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市场主导、依法合规原则,将发挥各自优
势,着力提升璧山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模和能级,两山产投未来将为海光信息
产品在重庆的销售提供客户资源并支持海光信息在璧山区建立研发中心,给予海
光信息良好的经营环境、政策配套等方面的支持。同时,支持海光信息业务发展,
在投资、建设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信息领域设施设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使用海光信息或采用海光信息技术路线的产品、服务。

    (6)关联关系

    根据两山产投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两山产投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7)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两山产投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两山产投
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两
山产投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
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8)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两山产投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两山产投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7-32
    经核查海泰资本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海泰资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20116238998288F
 码
 法定代表人       苗立志
 注册资本         26,734.04 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         1997 年 5 月 8 日至 2027 年 5 月 7 日
 住所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科馨别墅 67 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投资管理;以
                  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海泰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海泰资本的股权结构,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集


                                      1-7-33
团”)持有海泰资本 100%的股权,为海泰资本的控股股东。海泰集团股权结构
中,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持有 90.60%股权,为海泰集团的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天津中联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海泰集团 9.40%的股权。因此,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海泰资本的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天津滨海高新区”)1988 年经天
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建立,1991 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核心区总体规划面积 81.57 平方公里,由华苑科技园、滨海科技园、宁河
科技园三个核心区以及南开科技园、武清科技园、北辰科技园和塘沽海洋科技园
组成。

    海泰集团成立于 2000 年,2006 年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实现重组,对天
津滨海高新区国有资产进行授权经营,是天津滨海高新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
融资建设主体和滨海新区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海泰集团是国内一流的区域服务企
业集团,主营业务涵盖商品销售、房地产、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IT 服务、租
赁等)三大板块。海泰集团注册资本为 59.17 亿元,截至 2021 年末,海泰集团资
产总额 344.59 亿元,营业收入 22.38 亿元,净利润 8,530.04 万元,具有较强的资
金实力。

    海泰资本成立于 1997 年 5 月,是海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多年来依托天津
高新区的政策、人才、项目资源、资金优势,海泰资本致力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创
新企业的投资,以新能源与环保、生物材料与医疗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为
重点投资行业。自 2021 年起,海泰资本锚定“产业投资”和“科技金融”两个
主攻方向,积极融入高新区产业发展布局,通过区域母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
金三大领域布局,实现基金投资全生命周期覆盖,为扶持区域发展、区域产业建
设提供有力支撑。

    因此,海泰集团属于大型企业。海泰资本为海泰集团直接持股 100%的下属
企业,是海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系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海泰资本属于与发行


                                  1-7-34
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具有参与
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5)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海泰资本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内容如下:

    1)政府资源支持

    海泰资本和海泰集团是天津滨海高新区的国资控股企业。依托天津滨海高新
区政府在人才引进、土地资源、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海泰资
本和海泰集团能够为同处于滨海高新区的海光信息提供有力的政府资源支持,未
来结合海光信息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将充分发挥其在地方政府的背景和
资源优势,在金融和政策配套支持、人才引荐、研发课题申报、知识产权申请等
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2)产业化资源支持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四五”战略规划指出,聚焦发展国家级创新产业,以解
决国家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重大关切问题为目标,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海光信
息是天津滨海高新区龙头企业,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府曾给予了多项政策支持。海
泰资本作为天津滨海高新区产业投资平台,已设立 9 支基金,其中多只基金已投
向半导体相关行业,通过产业投资聚集了一批专项行业项目,包括韦豪海河一期
基金、海河至汇光电基金、以及基金投资的元旭半导体等重点项目,未来依托海
泰资本在专项产业的布局以及在投资领域丰富的合作资源,可为海光信息的长期
发展带来资源整合、资本运作、产业合作等战略支持,起到投后赋能作用。

    (6)关联关系

    根据海泰资本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海泰资本的股东海泰集团通过海光信
息的股东昆山瑶海轻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海光信息 0.147%
的股权。海泰集团在行使海泰资本和昆山瑶海轻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出资人权利时均独立决策,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海泰资本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1-7-35
    (7)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海泰资本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2 年 6 月财务报表,海泰资本的流
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海泰资
本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
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8)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海泰资本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海泰资本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0、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经核查国盛赋能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国盛赋能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MA1H3T333H
 码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53,9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36 年 5 月 25 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835 室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经查询,国盛赋能基金为已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QS794


                                       1-7-36
管理人名称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1 年 6 月 9 日

   (2)出资结构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国盛赋能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1-7-37
1-7-38
注 1: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i)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88.0193%,该股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全资子公司;(ii)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 11.9807%,该股东为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人民政
府持有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因此,安徽省人民政府为安徽省
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注 2: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情况请见注 1,安徽省人民政府为安徽国元资本有限
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注 3:上海盛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国盛资本的高管强制跟投平台,出资结构
如下:(i)执行事务合伙人周道洪,国盛资本总经理,占比 22.5%;(ii)刘昕,国盛资本
副总经理,占比 15.5%;(iii)吴琴伟,国盛资本助理总经理,占比 15.5%;(iv)李维刚,
国盛资本副总经理,占比 15.5%;(v)林静,国盛资本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占比 15.5%;
(vi)王剑浩,国盛资本副总经理,占比 15.5%。
注 4: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结构见本方案“二(五)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
注 5:宁波优科投资公司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郑宇景(持股 80%)、郑文涌(持股 20%)。
注 6: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国有投资平台,其股东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 83.0855%,为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1487%)、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7658%),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云南省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90.00%)、云南省财政厅(10.00%)。因此,云南省能
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国盛赋能基金《合伙协议》及上述出资结构图,上海国盛(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实际控制国盛赋能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从出资份额角度,国盛集团直接持有国盛赋能基金 49.98%的出资份额,通
过国盛资本间接持有国盛赋能基金 0.24%的出资份额,合计持有国盛赋能基金
50.22%的出资份额,为国盛赋能基金第一大份额持有人。

    从控制权角度,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本”)为国
盛赋能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盛浦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浦”)亦为国盛赋能基金的普通合
伙人,系国盛赋能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国盛资本的高管强制跟投平台,不执行国
盛赋能基金的合伙事务;国盛集团持有国盛资本 30%的股权,上海盛浦持有国盛
资本 28.59%的股权;上海盛浦已签署《一致行动承诺函》,承诺就所涉国盛赋能
基金的相关事项的决策将与国盛集团保持一致。因此,国盛集团实际控制国盛赋
能基金。



                                      1-7-39
    国盛集团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盛赋能基金的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国盛集团成立于 2007 年 9 月,系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资运营平台
综合体,是上海市政府重大产业投资的执行主体,是国家及上海多支大型基金的
重要出资人,也是多家上海市属国企及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国盛集团在创新国
资运营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股权运作流动、投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盘活整合
国有存量资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截至 2021 年末,国盛集团的集团总资产为
1,729 亿元。因此,国盛集团属于大型企业。国盛赋能基金作为国盛集团控制的
下属企业,属于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与
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具有
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
定。

       (5)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盛集团和国盛赋能基金已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
内容如下:

       1)技术研发及生态链合作

    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各方将结合各自的技术与平台资源,持续开展交流与合
作,共同提升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水平和生态优势,给发行人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
供应链、渠道、技术等战略性资源。上海是中国半导体供应链重要区域,包括晶
圆制造、先进封装等。国盛集团是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人工智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的
发起人和重要出资人,也是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上海华
虹(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还直接或通过国盛赋能基金管理人国盛资本
管理的基金群投资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


                                   1-7-40
有限公司、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紫光展锐(上海)科技有限公
司、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商汤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闼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驭势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等数十家集成电路和人工智能相关产业的优质企业。发行人已
设立上海分公司,承担华东地区的芯片研发设计职能,充分挖掘上海在半导体产
业链的技术、人才优势。国盛集团和国盛赋能基金将积极发挥平台优势,在供应
链、产业链合作方面为发行人提供诸多助力,协调多方资源与发行人在技术研发
及软硬件生态链方面密切合作。

    2)市场合作

    发行人可依托自身的市场龙头地位、持续创新的研发实力、优异的产品性能
和更优的本土化服务等优势,在安全可控和国产替代需求爆发的背景下,借助国
盛集团和国盛赋能基金强大的平台资源、广泛的资本和产业触角、良好的政府关
系和资源协调能力,扩大下游客户和用户范围,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上海是全
国经济和科技创新中心,聚集了大量半导体下游应用领域,国盛集团和国盛赋能
基金将协调本地市场资源,进一步助力发行人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市场拓展。
除国盛集团外,国盛赋能基金的其他出资人亦是当地国资运营平台,包括安徽省
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
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国盛赋能基
金将积极协助发行人与上海和全国更多区域的国资系统开展深度合作,取得共赢
局面。

    3)人才合作

    各方将建立互通的人才合作机制,在人才发展战略方面协同共进。国盛集团
是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等单位的托
管方,国盛集团和国盛赋能基金将与发行人积极推动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资源为
发行人在人才培养、专家智库建设、技术交流会议与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合作。

    4)产融合作

    国盛集团是上海市政府重大产业投资的执行主体,是国家及上海多支大型基


                                 1-7-41
金的重要出资人,也是多家上海市属国企及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依托国盛集团
和国盛赋能基金在股权投资与产业投资的丰富资源和经验,未来将对发行人的业
务成长提供重要的资本支持与资源整合的机会,协助发行人实现产融结合发展。

    (6)关联关系

    根据国盛赋能基金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国盛赋能基金与发行人、主承销
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国盛赋能基金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2 年 6 月财务报表,国盛赋能
基金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
据国盛赋能基金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
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8)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国盛赋能基金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国盛赋能基金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1、济南乾行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经核查济南乾行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济南乾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济南乾行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70100MABT5AW52D
 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东高速嵩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马风理)
 注册资本         3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7 日
 经营期限         2022 年 7 年 7 日至 2042 年 7 日 6 日




                                      1-7-42
                   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崔寨街道黄河数字经济产业中心 M7 号楼 4554
 住所
                   号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
                   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结构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济南乾行的出资结构如下:




注:经核查,通过山东高速嵩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济南乾行出资份额的自
然人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不存在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不存在不
适合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情况;宁波秐上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层自然人股东与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
投资”)直接持有济南乾行 99.967%的出资份额,通过山东高速嵩信(天津)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嵩信”)间接持有济南乾行 0.013%的出资
份额,合计持有济南乾行 99.980%的出资份额,为济南乾行第一大份额持有人。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集团”)直接持有山东高速投
资 100%股权。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山东高速集团


                                     1-7-43
70%股份,通过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东高速集团 20%股份。
因此,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济南乾行实际控制人。详细分
析请见后文第 4 点“战略配售主体资格”中相关内容。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经核查济南乾行《合伙协议》、宁波秐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宁波秐上”)、天津荣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荣琪”)与
山东高速投资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上述出资结构图,
山东高速集团能够通过控股山东高速投资实际控制济南乾行,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东高速投资实际控制济南乾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
管理人山东高速嵩信

    股东会为山东高速嵩信的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普通决策事项需代表二分之
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特殊表决事项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表决通过方为有效;董事会为山东高速嵩信的经营决策机构,共 5 名董
事组成,董事会决议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董事通过方为有效。

    山东高速嵩信股东中山东高速投资持股 40%、宁波秐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秐上”)持股 32%、天津荣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荣琪”)持股 18%、珠海东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珠海东同”)持股 10%;董事会中山东高速投资提名 2 名,宁波秐上提名 2 名,
珠海东同提名 1 名。宁波秐上上层出资人均为外部自然人,非山东高速投资员工,
天津荣琪唯一股东魏磊磊系山东高速投资员工,上述两主体均与山东高速投资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二者在需要向山东高速嵩信股
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时均与山东高速投资保持一
致意见,宁波秐上、天津荣琪无一票否决权;珠海东同为山东高速投资的员工持
股平台,无其他特殊权利。此外,关于本次济南乾行参与海光信息科创板战略配
售,宁波秐上、天津荣琪亦与山东高速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

    因此,山东高速投资在山东高速嵩信股东会层面能够实际行使合计 90%的表
决权,在董事会层面能够实际行使 5 名董事中 4 名董事的表决权,均能够实际行


                                  1-7-44
使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能够实际控制山东高速嵩信。

    2)山东高速投资实际控制济南乾行的经营管理决策

    济南乾行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投资决策机构,职能包括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
对外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审议决策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相关协议;修改
合伙企业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及相关保障条款;讨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应当
征询投资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等。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均为
山东高速投资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决议后,交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办理
具体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
制、运营、决策的权利,该等权利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
表行使。济南乾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山东高速嵩信,委派代表马风理为山东高
速投资的投资发展部部长。

    如上文 1)之说明,山东高速投资实际控制山东高速嵩信,因此,山东高速
投资实际控制济南乾行的经营管理决策。

    3)山东高速投资享有济南乾行绝大多数收益

    山东高速投资直接持有济南乾行 99.967%的出资份额,通过山东高速嵩信间
接持有济南乾行 0.013%的出资份额,合计持有济南乾行 99.980%的出资份额。山
东高速投资直接享有济南乾行绝大多数收益。

    综上所述,山东高速投资实际控制济南乾并享有其绝大多数收益,而山东高
速投资为山东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故山东高速集团实际控制济南乾行。

    山东高速集团是山东省基础设施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 459 亿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山东高速集团总资产 11,391.85 亿元,净资产 2,928.43
亿元;2021 年度,山东高速集团营业收入 2,008.36 亿元,净利润 112.41 亿元。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山东高速集团运营管理高速公路 7,779.2 公里,其中省
内 6,170.4 公里,占全省的 82.4%;拥有山东高速(600350.SH)、山东路桥
(000498.SZ)、山高金融(0412.HK)、齐鲁高速(1576.HK)、威海银行(9677.HK)
等 6 家上市公司;获评国内 AAA 级和国际 A 级信用评级,连续 15 年入选“中
国企业 500 强”。因此,山东高速集团属于大型企业。济南乾行作为山东高速集


                                   1-7-45
团实际控制的下属企业,属于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与
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具有
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
定。

       (5)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的主要内容

    山东高速集团主营业务包括交通产业、新兴产业和金融产业等,山东高速集
团采用专业化分工管理的方式,由专业化子公司实施相关主营业务。山东高速投
资是山东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聚焦山东高速集团主业产业链、价值链,是山
东高速集团投资和资本运作平台、产融协同平台以及国内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山
东高速投资业务板块包括投资并购、财务投资、金融服务、资产管理等,采用专
业化分工管理的方式由下属公司实施相关主营业务,其中投资并购包括股权投资、
产业投资等。济南乾行是山东高速投资的专业股权投资平台,旨在便于股权类项
目专项管理,目前包括战略配售类业务。

    根据山东高速投资出具的相关说明,在山东高速集团的定位及授权下,山东
高速投资可依托集团主业进行产业金融协同,推动山东高速集团旗下平台与海光
信息相互促进,实现共赢。

    根据济南乾行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内容如下:

       1)业务合作

    济南乾行所属山东高速集团主业之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及衍生产业,涉及高速
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及高速服务区、物流园区、商业物业、公
路沿线资源等交通基础设施衍生产业。山东高速集团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截至
2021 年末已达 7,779.2 公里,含高速公路在内的总资产规模已达上万亿元,目前
山东高速集团正处于数智化转型、升级阶段。

    山东高速投资及济南乾行将协调山东高速集团为公司产品提供丰富的拓维
落地应用场景,如将公司 CPU 芯片覆盖的多类型服务器产品、存储产品应用于
山东高速集团路网运营管理智慧化系统的搭建及山东高速集团 IT、存储设备的

                                   1-7-46
国产化替代等。双方致力于建立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助力公司产品在交通领域
的落地应用。另外山东高速集团在青岛、临沂、济南、潍坊、日照拥有在建及运
营园区 6 个,总占地 1,700 余亩,仓储面积 54 万平米,涵盖公路港物流、冷链
物流、高端装备制造、供应链综合服务等职能。山东高速有建设统一的物流园区
数智化平台需求,平台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智能物流信息化建设与仓储智能
装备升级等领域,形成智能化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山东高速投资及济南乾行亦可
基于战略合作关系在同等条件下协调园区内企业优先采购公司的 3000 系列、
5000 系列、7000 系列 CPU 产品,或协调园区内企业采购装载甲方 CPU 产品的
通用机架式服务器与存储设备。

    2)技术研发合作

    山东高速投资及济南乾行将协调山东高速集团旗下创新研究院与公司开展
技术交流与研发合作。山东高速集团创新研究院重点围绕高速公路、特大桥梁、
超长隧道、路面新材料、智能建造、信息技术、施工装备、产业经济等方向,聚
焦“智慧交通”科技前沿领域。双方围绕交通及物流领域等开展前沿领域技术攻
关、产品研制和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如视觉工作站及边缘计算研发升级、人工
智能服务器的交通场景应用,共同提升双方的技术创新水平和行业竞争力。

    3)综合性金融支持

    山东高速投资及济南乾行将协调山东高速集团参、控股的各类金融服务平台
(地方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与公司展开
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信贷服务、科技保险业务、投资并购业务等,协助公司保障
资金链安全,助力向更高阶产品体系的开发,推动公司进行产业资源整合。

    (6)关联关系

    根据济南乾行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济南乾行的合伙人构成中,有限合伙
人山东高速投资持有 99.9667%的合伙企业份额;普通合伙人山东高速嵩信持有
0.0333%的合伙企业份额,山东高速投资持有山东高速嵩信 40%的股权。海光信
息的第五大股东宁波大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 4.94%股份,
其有限合伙人山东高速环渤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大乘


                                 1-7-47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182%的合伙企业份额,山东高速投资持有山
东高速环渤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的股权。山东高速投资在
行使济南乾行和山东高速环渤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权
利时均独立决策,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以下为各主体出资结构图示:




    除上述情形外,济南乾行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济南乾行账面资金情况,济南乾行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
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济南乾行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
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8)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济南乾行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济南乾行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2、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7-48
    (1)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并经保荐机构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证投资成立于 2012 年 4
月 1 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中证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70212591286847J
 码
 法定代表人       方浩
 注册资本         1,4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2 年 4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01 户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
 经营范围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证投资的股权结构及跟投资格

    根据中证投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
证券持有中证投资 100%的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告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
公司及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公示(第七批)》,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另类投资
子公司。

    经核查中证投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经保荐机构登录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保荐机构认为,中证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3)控股股东

    经核查,中证投资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
信证券持有其 100%的股权。

    (4)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1-7-49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参
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
《承销指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5)关联关系

    经核查,中证投资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前,中证投
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3,121.36 万股(对应发行前持股比例为 1.54%);金石智娱股
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智娱投资”)直接持有
发行人 981.00 万股(对应发行前持股比例为 0.48%),金石智娱投资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金石沣汭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金石沣汭投资管理(杭州)有限
公司为中信证券全资二级子公司。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交控金石基金”)直接持有发行人 445.91 万股(对应发行前持股比
例为 0.22%),交控金石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安徽交控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安徽交控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控股子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中证投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中证投资提供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证投资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
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同时,根据中证投资出具的承诺,中证
投资用于缴纳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7)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证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中证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
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1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1-7-50
       (1)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拟认购本次发行规模的比例上限为
10%,同时,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总投资规模不超过 32,100.0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2 年 7 月 11 日;

     备案证明: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经备案的产品编码为
SVV419;

     募集资金规模:32,10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

     参与该资管计划的每个对象均与公司或其并表子公司签署现行有效的劳动
合同。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姓名、
职位、认购金额与比例如下:
                                                                     是否为   是否为
                                                实际缴纳    资管计
序                                                                   发行人   发行人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金额(万    划持有
号                                                                   高级管   核心员
                                                  元)      比例
                                                                     理人员     工
 1     应志伟   海光信息    副总经理               500.00    1.56%     是       是
 2     冯浩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3     涂海波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290.00    0.90%     否       是
 4     陈善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50.00    0.47%     否       是
 5     白兆伟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260.00    0.81%     否       是
 6     顾海华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7     杨文成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30.00    0.40%     否       是



                                       1-7-51
                                                                    是否为   是否为
                                               实际缴纳    资管计
序                                                                  发行人   发行人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金额(万    划持有
号                                                                  高级管   核心员
                                                 元)      比例
                                                                    理人员     工
     HUANG
8             海光微电子   部门总经理             570.00    1.78%     否       是
     HAO
9    黄河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200.00    0.62%     否       是
10   姚涛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1   于亚轩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2   陈静     海光微电子   部门副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13   冉亮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240.00    0.75%     否       是
14   林江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15   崔泽汉   海光微电子   部门副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16   薛大庆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110.00    0.34%     否       是
17   张克松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8   张俊建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300.00    0.93%     否       是
19   冯俊飞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20   孙成国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60.00    0.50%     否       是
21   康梦博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22   YULEI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240.00    0.75%     否       是
23   赖庆宽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30.00    0.40%     否       是
24   潘于     海光集成     副总经理               100.00    0.31%     是       是
25   赫昆迎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10.00    0.34%     否       是
26   王超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27   胡萍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00    0.47%     否       是
28   张伟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29   陈庆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230.00    0.72%     否       是
30   梅程强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10.00    0.65%     否       是
31   鄢传钦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50.00    0.78%     否       是
32   白皓田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00    0.47%     否       是
33   张文清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60.00    0.50%     否       是
34   徐剑波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35   周鹏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300.00    0.93%     否       是
36   张勇明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60.00    0.50%     否       是
37   宋韦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70.00    0.84%     否       是


                                      1-7-52
                                                                    是否为   是否为
                                               实际缴纳    资管计
序                                                                  发行人   发行人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金额(万    划持有
号                                                                  高级管   核心员
                                                 元)      比例
                                                                    理人员     工
38   徐祥俊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10.00    0.34%     否       是
39   宋新亮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40   谭龙生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41   冯晓华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000.00    3.12%     否       是
42   郭淼涛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300.00    0.93%     否       是
43   林耀坤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470.00    1.46%     否       是
44   桂晓峰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40.00    0.44%     否       是
45   金又峥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46   徐宏思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40.00    0.44%     否       是
47   辅俊海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48   夏飞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10.00    0.34%     否       是
49   张淼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50   陆毅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150.00    0.47%     否       是
51   李成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52   陆洋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10.00    0.34%     否       是
53   王加扣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54   唐志德   海光集成     部门总经理             300.00    0.93%     否       是
55   史谨璠   海光集成     产品营销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56   王建龙   海光集成     部门副总经理           340.00    1.06%     否       是
57   钟坚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210.00    0.65%     否       是
58   邹婷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59   刘新春   海光集成     副总经理               500.00    1.56%     是       是
60   杨晓君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700.00    2.18%     否       是
61   李书通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62   程鹏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00    0.47%     否       是
63   林少芳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330.00    1.03%     否       是
64   孙瑛琪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00    0.47%     否       是
65   韩亚男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210.00    0.65%     否       是
66   张攀勇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350.00    1.09%     否       是
67   李功波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68   何治萍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140.00    0.44%     否       是

                                      1-7-53
                                                                    是否为   是否为
                                               实际缴纳    资管计
序                                                                  发行人   发行人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金额(万    划持有
号                                                                  高级管   核心员
                                                 元)      比例
                                                                    理人员     工
69   樊青松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70   蔡云龙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71   陈玉龙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72   倪亚路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240.00    0.75%     否       是
73   丛日本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220.00    0.69%     否       是
74   张鸿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75   马莉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40.00    0.75%     否       是
76   聂延举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77   陈立勤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300.00    0.93%     否       是
                           证券事务高级
78   杨尽歌   海光集成                            260.00    0.81%     否       是
                           经理
79   于龙洋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60.00    0.50%     否       是
80   李薇     海光信息     审计经理               350.00    1.09%     否       是
81   周立丽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390.00    1.21%     否       是
82   刘芳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200.00    0.62%     否       是
83   余海栗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360.00    1.12%     否       是
84   彭锋媛   海光信息     招聘高级经理           150.00    0.47%     否       是
85   卢彦伊   海光集成     区域人力经理           110.00    0.34%     否       是
86   李伦     海光集成     培训经理               280.00    0.87%     否       是
87   温孝龙   海光集成     招聘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88   胡守志   海光集成     招聘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89   姜雪风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80.00    0.56%     否       是
     LIANG
90   HONGC    海光集成     部门总经理             260.00    0.81%     否       是
     HANG
     WONG
     YUQIA
91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NCEDRI
     C
92   晋大师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260.00    0.81%     否       是
93   郭杰辰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80.00    0.56%     否       是
94   于跃忠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30.00    0.72%     否       是
95   王万丰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110.00    0.34%     否       是

                                      1-7-54
                                                                    是否为   是否为
                                               实际缴纳    资管计
序                                                                  发行人   发行人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金额(万    划持有
号                                                                  高级管   核心员
                                                 元)      比例
                                                                    理人员     工
96    李渊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80.00    0.56%     否       是
97    林茵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30.00    0.72%     否       是
98    周静贤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99    叶文峰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60.00    0.50%     否       是
100   李风雷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00    0.47%     否       是
101   刘小勇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02   杜华斌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103   卢洋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04   石玉龙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280.00    0.87%     否       是
105   李重阳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120.00    0.37%     否       是
106   王磊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07   姚水音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08   侯晓宇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60.00    0.50%     否       是
109   李凤岳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10   刘晓宇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300.00    0.93%     否       是
111   王淼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340.00    1.06%     否       是
112   杨捷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113   刘晓飞   海光集成    部门总经理             120.00    0.37%     否       是
114   刘军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90.00    0.59%     否       是
      ZHANG
115   XIAOQI   海光集成    部门总经理             210.00    0.65%     否       是
      ANG
116   张静     海光集成    部门副总经理           110.00    0.34%     否       是
117   张克功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300.00    0.93%     否       是
118   刘屿路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270.00    0.84%     否       是
119   郑臣明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400.00    1.25%     否       是
120   张旭     海光信息    技术工程师             190.00    0.59%     否       是
121   邓飞元   海光信息    技术工程师             260.00    0.81%     否       是
122   刘越     海光集成    销售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123   赵晓明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20.00    0.37%     否       是
124   柳敬     海光集成    销售经理               400.00    1.25%     否       是



                                      1-7-55
                                                                       是否为   是否为
                                                 实际缴纳    资管计
序                                                                     发行人   发行人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金额(万    划持有
号                                                                     高级管   核心员
                                                   元)      比例
                                                                       理人员     工
125    钟渊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26    杨光林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27    施望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00.00    0.62%      否       是
128    王颖     海光信息     副总经理               670.00    2.09%      是       是
129    王斌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30    王培羽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00    0.31%      否       是
131    杜树安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100.00    0.31%      否       是
132    吴瑞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150.00    0.47%      否       是
133    逯永广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30.00    0.40%      否       是
134    柳胜杰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360.00    1.12%      否       是
135    刘勇江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140.00    0.44%      否       是
136    程永波   海光微电子   部门副经理             130.00    0.40%      否       是
137    熊竞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00    0.37%      否       是
138    孟宪棠   海光信息     董事长                 600.00    1.87%      否       是
139    沙超群   海光信息     董事、总经理         1,050.00    3.27%      是       是
                             董事、副总经
140    徐文超   海光信息     理、财务总监、       1,000.00    3.12%      是       是
                             董事会秘书
141    吴宗友   海光信息     职工监事             2,500.00    7.79%      否       是
                                                              100.00
                  合计                           32,100.00               -        -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本资管计划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海光集成全称为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海光微电子全称为成都海光微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以上两家公司均为发行人的并表子公司。

      主承销商取得了发行人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相关人员的劳动
合同、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经核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均与公司或其
并表子公司签署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且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
符合《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业务指引》第二章第八条关于可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规

                                        1-7-56
定,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作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2022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版上市战
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

    综上,发行人已依据法律规范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关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规定。

    (3)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出具的承诺,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用于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均为其自有资金。

    (4)限售安排及相关承诺

    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针对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后的减持安排,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的各份额持有
人已分别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执行股份限售安排;本资管计划所持该部
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无条件同意并配合本资管计划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和资管合同的约定,来减持该部分股票”。

(二)认购协议

    发行人同上述确定的获配对象订立了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认购协议,协议约
定了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及认购款项支付;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
务;保密条款;违约责任;转让与放弃;通知与送达等内容。

    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1-7-57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内容合法、有效。

(三)合规性意见

    1、社保基金组合、大家人寿、太平人寿、晟熙电子、中保投基金目前合法
存续,属于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
关于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投资者资格的规定。

    2、ADIA、国投高新、两山产投、海泰资本、国盛赋能基金、济南乾行目前
合法存续,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
的下属企业,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关于
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投资者资格的规定。

    3、中证投资目前合法存续,为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的另
类投资子公司,其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承销
指引》第八条、第十五条关于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投资者资格的规定。

    4、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承销指引》第八条关于参与发行人
战略配售投资者资格的规定。

    5、前述战略投资者不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主承销商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
关于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投资者选取标准的规定;社保基金组合、大家人寿、太
平人寿、晟熙电子、中保投基金、ADIA、国投高新、两山产投、海泰资本、国盛
赋能基金、济南乾行、中证投资、海光信息员工资管计划作为战略配售对象符合
《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承销指引》第七条、第十五条
关于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相关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
战略配售对象配售股票不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主承销商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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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主承销商认为: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且实施本次战略配售已完成了发行
人的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得批准。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数量和配售股份数量符合《实施办法》
《承销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确定的战略配售对象均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符合发行人选
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且符合《承销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求,具备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四)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整个过程中不存在《承销
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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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新炎                   彭   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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