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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光信息:海光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08-1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海光信息                                           股票代码:68804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yg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号北 2-204 工业孵化-3-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
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
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
制;前 5 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
为 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32,433.8091 万股,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
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发行人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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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公司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19,960.5793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8.59%。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
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 36.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4.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2.7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15.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55.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
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7.66 倍。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如下:
                                                                  2021 年静 2021 年静
                           T-3 日股    2021 年扣非      2021 年扣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前 EPS(元       非后 EPS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股)         (元/股)
                                                                    (倍)     (倍)
 300223.SZ   北京君正          88.88           1.9233      1.8572      46.21        47.86
 688008.SH   澜起科技          57.30           0.7314      0.5446      78.34       105.21
 688256.SH   寒武纪-U          61.00       -2.0582         -2.7712         -            -
 688047.SH   龙芯中科          84.83           0.5905      0.4239     143.65       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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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021 年静 2021 年静
                           T-3 日股    2021 年扣非   2021 年扣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前 EPS(元    非后 EPS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股)      (元/股)
                                                                 (倍)     (倍)
                         算数平均值                                 89.40       117.7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T-3 日)。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 2:市盈率计算中剔除负值寒武纪-U。
注 3: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36.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15.18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
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
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
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290.46 万元、-3,914.45
万元和 32,710.9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263.12 万元、-9,519.08 万元和 26,548.98 万元。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连续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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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上市初期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公司设立以来研发资金投
入较大,对骨干员工实施了多次股权激励并相应确认了较大金额的股份支付。
2021 年公司自设立以来首次实现盈利,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增加较快,以及公
司 DCU 产品实现规模销售,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1,041.53 万元,毛利
129,270.73 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海光一号、海光二号、深算一号
实现销售和商业化应用,多款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如果出现国家产业政策变化、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晶圆或基板等原材料供应紧缺、上游代工厂产能紧张、
公司不能按计划生产及供货、公司现有产品不能持续保持较强竞争力、公司市场
开拓未达预期、市场需求发生较大波动、研发投入未能及时实现产品收入等情形,
将对公司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存在未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无法继续使用授权技术或核心技术积累不足的风险

    公司从 AMD 获得了高端处理器的技术授权及相关技术支持,在公司被列入
美国《出口管制条例》“实体清单”后,AMD 不再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公司自
行实现了后续产品和技术的迭代开发。目前公司一直遵守《许可协议》中相关条
款,尚未出现限制公司继续使用 AMD 授权的高端处理器相关技术的情形。

    同时,高端处理器市场产品迭代速度较快,国际同类领先企业技术研发投入
巨大,公司在技术积累、资产规模、研发投入、高端人才储备等方面与国际领先
企业存在一定差距。

    未来,若出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重大变化、公司受到美国政府相关部门进一
步限制等其他外部原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上述授权技术,或公司对高端处
理器设计核心技术掌握不足等情形,导致公司无法对产品实现快速迭代更新,将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与 AMD 签署的技术许可协议,公司基于 AMD 授权技术衍生的相
关知识产权,属于向 AMD 交叉授权的范围。交叉授权是芯片设计行业通行做法,
公司与 AMD 交叉授权知识产权符合行业惯例。自技术许可协议签署以来,公司
与 AMD 各自独立开展研发工作,AMD 已更新其处理器核心微结构、SoC 架构
等技术,双方产品及技术研发路径已产生差异,AMD 使用反授权相关技术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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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能性很低。公司向 AMD 授权部分知识产权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技术先进性等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客观上,技术交叉授权存在知悉范围扩大、技术秘密保护困难
的风险。

(三)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条例》“实体清单”相关风险

    2019 年 6 月 24 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将公司列入到美国《出口管制
条例》“实体清单”中。根据《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公司采购、销售含有美
国受限技术比例较高的“管制物品”将会受到限制。

    公司主要供应商包括晶圆制造厂、EDA 厂商、IP 厂商等,由于集成电路领
域专业化分工程度及技术门槛较高,部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稀缺性和
专有性,公司更换新供应商会产生额外成本。目前,公司尚未与部分 EDA 厂商
完成续约,如果现有 EDA 厂商的产品授权到期,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等 EDA
产品,公司更换新 EDA 供应商会产生额外成本。此外,若中美贸易及相关领域
摩擦加剧,可能会进一步影响晶圆制造厂、EDA 厂商、IP 厂商对公司的产品生
产或服务支持,对公司未来新产品研发进度、产品工艺更新、供应链保障等造成
较大不利影响。

(四)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较高导致的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一直保持着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累计研发投入为 353,902.71 万
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 95.35%。受集成电路行业特征、高端处理器特殊的产
品成本结构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分别为 68,921.59
万元、55,759.68 万元和 84,026.90 万元,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分别为 79.71%、
51.18%和 53.02%,研发支出资本化占比较高,形成的自研无形资产金额较大。
如出现外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现有技术被其他新技术替代等情况,可能导致公
司面临相关无形资产减值较大的风险。

(五)关联交易占比较高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37,916.51 万 元 、 102,197.28 万 元 和
231,041.53 万元,其中,关联销售合计占比分别为 87.39%、55.83%和 65.95%,
关联销售占比较高。将报告期内经销商销售穿透后向关联方的销售比照关联交易
披露后,关联销售合计占比分别为 87.39%、56.24%和 66.04%。截至 2022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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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约 21 亿元,来自关联方的在手订单金额为 12.74 亿元,
占在手订单总金额的 60.48%。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合计占当期采
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14.18%、20.38%和 7.97%,主要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技术
支持。如果公司未能快速拓展其他客户,或公司更换供应商代价较高,将对公司
业务经营和产品研发、提升核心竞争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六)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要股东中科曙光、成都国资、海富天鼎合伙、蓝海轻舟
合伙分别持有公司 32.10%、19.53%、12.41%和 6.99%的股份,报告期内,股东
各方均无法对公司形成控制,且承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谋求获得或
者参与争夺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呈现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在上述无
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治理格局下,如公司股东之间出现分歧,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效
率降低、贻误业务发展机遇,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37,916.51 万 元 、 102,197.28 万 元 和
231,041.53 万元,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99.12%、92.21%和 91.23%,客户集中度较高。一旦上述主要客户出现经营风
险,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更多优质客户,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经营业绩风险。

(八)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公司技术源于 AMD 的技术授权。目前尚未出现限制公司继续使用 AMD 授
权的高端处理器相关技术的情形。未来,若出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重大变化、合
资子公司无法持续运营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上述授权技术,将会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019 年 6 月,公司被列入到美国《出口管制条例》“实体清单”,对公司
芯片流片、采购 EDA、IP 工具等造成一定影响。若中美贸易及相关领域摩擦加
剧,可能会进一步影响晶圆制造厂、EDA 厂商、IP 厂商对公司的产品生产或服
务支持,对公司未来新产品研发进度、产品工艺更新、供应链保障等造成较大不
利影响,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占比较高。如果公司未能快速拓展其他客户,或公司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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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换供应商代价较高,将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产品研发、提升核心竞争力造成较大不
利影响。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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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 号),同意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2
号)批准。根据海光信息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海光信息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海光信息 A
股总股本为 232,433.8091 万股,其中 19,960.5793 万股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起上
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海光信息”,证券代码为“688041”。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 年 8 月 12 日

    (三)股票简称:海光信息;股票扩位简称:海光信息

    (四)股票代码:688041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232,433.8091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0,000.0000 万股,全部为本次公开发行

                                     10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99,605,793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124,732,298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8,821.0188 万股,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为 8,821.0188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9.40%。
           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
           资”)在本次发行中获配 600.0000 万股;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通过
           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股票数量为 887.2305 万股;其他战略投资者类型为与发
           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及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
           企业,累计获配 7,333.7883 万股。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新股配售经
序                                   获配股数     占本次发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战略投资者名称                                                           纪佣金          合计(元)
号                                   (股)       行数量的        不含佣金)                                          (月)
                                                                                     (元)
                                                    比例
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7,683,801     2.56%        276,616,836.00     1,383,084.18    277,999,920.18       12

1-1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12

1-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    2,874,516     0.96%        103,482,576.00      517,412.88     103,999,988.88       12

1-3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2,045,328     0.68%         73,631,808.00      368,159.04      73,999,967.04       12

2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527,915     1.84%        199,004,940.00      995,024.70     199,999,964.70       12

3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12

4      山西晟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111,663    7.37%        796,019,868.00     3,980,099.34    799,999,967.34       12

5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27,777     0.68%         72,999,972.00      364,999.86      73,364,971.86       12
       阿布达比投资局(Abu Dhabi
6                                    16,666,666    5.56%        599,999,976.00     2,999,999.88    602,999,975.88       12
         Investment Authority)
7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12

8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527,915     1.84%        199,004,940.00      995,024.70     199,999,964.70       12

9     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12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
10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1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乾行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11                                   2,736,318     0.91%         98,507,448.00      492,537.24      98,999,985.24       12
              (有限合伙)
12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2.00%        216,000,000.00           -         216,000,000.00       24
      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
13                                   8,872,305     2.96%        319,402,980.00     1,597,014.90    320,999,994.90       12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88,210,188   29.40%        3,175,566,768.00   14,797,833.84   3,190,364,601.84          -


                                                           1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中科曙光(CS)               64,990.0000           32.10%   36 个月
     海富天鼎合伙                25,119.4546           12.41%   36 个月
  成都产投有限(SS)             16,760.0000            8.28%   36 个月
     蓝海轻舟合伙                14,148.6364            6.99%   36 个月
  成都高投有限(SS)             13,760.0000            6.80%   36 个月
     宁波大乘合伙                10,000.0000            4.94%   12 个月
  成都集萃有限(SS)              9,000.0000            4.45%   36 个月
  国科控股有限(SS)              6,150.0000            3.04%   12 个月
     混沌投资有限                 4,459.0909            2.20%   12 个月
     中科图灵投资                 3,567.2726            1.76%   12 个月
     融泰六号投资                 3,548.4000            1.75%   12 个月
     海河专项基金                 3,210.5454            1.59%   12 个月
     中信证券投资                 3,121.3636            1.54%   12 个月
  滨海资管有限(SS)              3,075.0000            1.52%   12 个月
     宽带诚柏基金                 3,075.0000            1.52%   12 个月
     融泰三号投资                 2,451.6000            1.21%   12 个月
     融泰五号投资                 1,828.2273            0.90%   12 个月
  津联资管有限(SS)              1,783.6364            0.88%   12 个月
     中云融汇投资                 1,537.5000            0.76%   12 个月
     钛信二期投资                 1,239.6273            0.61%   12 个月
     宁波上乘合伙                 1,159.3636            0.57%   12 个月
     天汇嘉诚基金                 1,091.5909            0.54%   12 个月
     钛晟股权投资                 1,025.5909            0.51%   12 个月
     金石智娱投资                   981.0000            0.48%   12 个月
     国科瑞华基金                   891.8182            0.44%   12 个月
     深圳嘉婧合伙                   891.8182            0.44%   12 个月
     天创汇鑫投资                   891.8182            0.44%   12 个月
  昆山高新有限(SS)                891.8182            0.44%   12 个月
     中冀瑞驰合伙                   891.8182            0.44%   12 个月
     晨山创投基金                   445.9091            0.22%   12 个月
     交控金石基金                   445.9091            0.22%   12 个月


                                      1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合计                 202,433.8091          100.00%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部分。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
4,050 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405 个。
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这部分账
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2,184,019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8.20%,约占扣除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75%,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4.06%。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标准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35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31,041.53 万元。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合
计 353,902.71 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5.35%。同时,按照可


                                      13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和报告期内的股权融资情况,公司选择适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 条款的第二项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
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最近三年累
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发行定价为每股 36.00 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232,433.8091 万股,
由此计算发行市值约为 836.76 亿元,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的
规定。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35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31,041.53 万元。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合
计 353,902.71 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5.35%。公司结合自身
情况,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 条款的第二项上
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yg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202,433.8091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沙超群
 海光有限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24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28 日
 公司住所: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号北 2-204 工业孵化-3-8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楼 C 座 4-5
 办公地址
                           层
 邮政编码                  100085
 联系电话                  010-8282 6550
 传真号码                  010-8301 0886
 互联网网址                www.hygon.cn
 电子信箱                  investor@hygon.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董事会办公室
 系的部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董事会秘书:徐文超
 系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10-8217 7855
                           集成电路、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
                           批发和零售业;计算机系统集成;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设计和销售应用于服务器、工作站等计算、存储设备
 主营业务
                           中的高端处理器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8 年以来,公司前两大股东分别为中科曙光和成都国资(含成都产投有
限、成都高投有限及成都集萃有限,系一致行动人),上述两大股东持股比例较
为接近,均在一段时期内持有公司 30.00%以上股权。同时,从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来看,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化并未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一直处于快速发展中。2018 年以来,公司前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


                                           15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下表所示:
             2018 年 1    2018 年 3   2018 年 12   2020 年 1     2020 年 7
                                                                              2020 年 9
   股东       月-2018      月-2018     月-2020      月-2020       月-2020
                                                                               月至今
              年3月        年 12 月     年1月       年7月         年9月
 中科曙光       26.46%       25.52%      36.44%        36.44%       32.68%       32.10%
 成都国资       37.80%       36.44%      25.52%        22.16%       19.87%       19.53%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7 名非独立
董事、4 名独立董事。7 名非独立董事中,成都国资提名 2 名董事、蓝海轻舟合
伙提名 2 名董事、中科曙光提名 1 名董事、国科控股有限提名 1 名董事、公司董
事会提名 1 名董事,上述被提名人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组成公司董事会,不存
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况。公司在报
告期内也不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
情况。

    此外,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治理制度中亦不存在关于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
控制架构或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
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
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最近两年,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成员构成、提名
人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期
 孟宪棠          董事长          蓝海轻舟合伙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沙超群       董事、总经理       蓝海轻舟合伙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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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期
           董事、副总经理、
 徐文超    财务总监、董事会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秘书
  历军            董事                 中科曙光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谭遂            董事               国科控股有限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冉皓            董事               成都产投有限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陈斯            董事               成都高投有限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黄简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胡劲为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张瑞萍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徐艳梅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
事会成员构成、提名人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期
  周耘        监事会主席        宽带诚柏基金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苗嘉           监事           中信证券投资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吴宗友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6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职务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沙超群                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徐文超                                            2021 年 8 月 26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会秘书
   王颖                   副总经理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刘新春                  副总经理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应志伟                  副总经理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潘于                   副总经理                  2020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7 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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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新春                            副总经理
       2                     应志伟                            副总经理
       3                      潘于                             副总经理
       4                     张攀勇                   工程平台技术中心主任工程师
       5                     王建龙                     定制工艺中心主任工程师
       6                      黄河                     CPU 设计中心主任工程师
       7                     杨晓君                   工程平台技术中心主任工程师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在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本公司任职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合计持股比例
  1        孟宪棠          董事长                       -        0.64%           0.64%
  2        沙超群       董事、总经理                    -        0.53%           0.53%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3        徐文超                                       -        0.49%           0.49%
                        监、董事会秘书
  4          历军           董事                        -        2.90%           2.90%
  5          谭遂           董事                        -              -             -
  6          冉皓           董事                        -              -             -
  7          陈斯           董事                        -              -             -
  8          黄简         独立董事                      -              -             -
  9        胡劲为         独立董事                      -              -             -
 10        张瑞萍         独立董事                      -              -             -
 11        徐艳梅         独立董事                      -              -             -
 12          周耘        监事会主席                     -        0.01%           0.01%
 13          苗嘉           监事                        -              -             -
 14        吴宗友       职工代表监事                    -        0.11%           0.11%
 15          王颖         副总经理                      -        0.15%           0.15%
 16        刘新春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08%           0.08%
 17        应志伟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08%           0.08%
 18          潘于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08%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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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姓名         本公司任职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合计持股比例
 19    张攀勇       核心技术人员                -        0.03%        0.03%
 20    王建龙       核心技术人员                -        0.04%        0.04%
 21     黄河        核心技术人员                -        0.04%        0.04%
 22    杨晓君       核心技术人员                -        0.03%        0.03%
                 合计                           -       5.21%        5.2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发行前未
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近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的近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被冻结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限售安排

      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
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部分。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是蓝海轻舟合伙。公司 677 名员工通过持有昆山绿能合伙、
慧海轻舟合伙、云海轻舟合伙、碧海轻舟合伙、晴海轻舟合伙、集海一号、集海
二号、集海三号、集海四号、集海五号、集海六号、集海七号、集海八号、集海
九号、集海十号、集海十一号、集海十二号、微海一号及微海二号等合计 19 家
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方式持有蓝海轻舟合伙相应权益。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未行
权的情况,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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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其他股权
激励及相关安排的情况。

五、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蓝海轻舟合伙穿透后的人员构成及持股情况如
下:

                                        持股主体            持股权益情况
                 职称                   姓名/人数   持有蓝海轻舟合   持有海光信息
                                          (人)      伙的权益比例     的权益比例
            董事长                       孟宪棠              9.19%          0.64%
            董事、总经理                 沙超群              7.42%          0.52%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徐文超              7.07%          0.49%
            监、董事会秘书
            职工代表监事                 吴宗友              1.62%          0.11%
 董事、监   副总经理                         王颖            2.09%          0.15%
 事、高级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刘新春              1.12%          0.08%
 管理人
 员、核心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应志伟              1.10%          0.08%
 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潘于            1.12%          0.08%
            核心技术人员                 张攀勇              0.46%          0.03%
            核心技术人员                 王建龙              0.54%          0.04%
            核心技术人员                     黄河            0.54%          0.04%
            核心技术人员                 杨晓君              0.46%          0.03%
               其他员工                  665 人             67.27%          4.70%
                 合计                    677 人            100.00%          6.99%
注: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上表其他员工中共有 13 名员工离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文件约定,该等员工正在办理退伙程序。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均为海光信息或其
子公司员工。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
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的情况,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已实施
完毕,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未授予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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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员工持股平台关于股权流转、退出等股权管理约定的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发行人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员工持股平台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死亡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其间接所持股份权
 益按照《股权激励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置。

 六、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02,433.8091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0,000.0000 万股,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约为 12.91%。本次
 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变化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
          股东名称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限
                             (万股)        (%)     (万股)      (%)     (月)
一、限售流通股
      中科曙光(CS)         64,990.0000      32.10%   64,990.0000    27.96% 36 个月
        海富天鼎合伙         25,119.4546      12.41%   25,119.4546    10.81% 36 个月
     成都产投有限(SS)      16,760.0000      8.28%    16,760.0000       7.21% 36 个月
        蓝海轻舟合伙         14,148.6364      6.99%    14,148.6364       6.09% 36 个月
     成都高投有限(SS)      13,760.0000      6.80%    13,760.0000       5.92% 36 个月
        宁波大乘合伙         10,000.0000      4.94%    10,000.0000       4.30% 12 个月
     成都集萃有限(SS)       9,000.0000      4.45%     9,000.0000       3.87% 36 个月
     国科控股有限(SS)       6,150.0000      3.04%     6,150.0000       2.65% 12 个月
        混沌投资有限          4,459.0909      2.20%     4,459.0909       1.92% 12 个月
        中科图灵投资          3,567.2726      1.76%     3,567.2726       1.53% 12 个月
        融泰六号投资          3,548.4000      1.75%     3,548.4000       1.53% 12 个月
        海河专项基金          3,210.5454      1.59%     3,210.5454       1.38% 12 个月
        中信证券投资          3,121.3636      1.54%     3,121.3636       1.34% 12 个月

                                        2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
         股东名称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限
                               (万股)        (%)       (万股)     (%)     (月)
    滨海资管有限(SS)          3,075.0000      1.52%      3,075.0000       1.32% 12 个月
       宽带诚柏基金             3,075.0000      1.52%      3,075.0000       1.32% 12 个月
       融泰三号投资             2,451.6000      1.21%      2,451.6000       1.05% 12 个月
       融泰五号投资             1,828.2273      0.90%      1,828.2273       0.79% 12 个月
    津联资管有限(SS)          1,783.6364      0.88%      1,783.6364       0.77% 12 个月
       中云融汇投资             1,537.5000      0.76%      1,537.5000       0.66% 12 个月
       钛信二期投资             1,239.6273      0.61%      1,239.6273       0.53% 12 个月
       宁波上乘合伙             1,159.3636      0.57%      1,159.3636       0.50% 12 个月
       天汇嘉诚基金             1,091.5909      0.54%      1,091.5909       0.47% 12 个月
       钛晟股权投资             1,025.5909      0.51%      1,025.5909       0.44% 12 个月
       金石智娱投资              981.0000       0.48%        981.0000       0.42% 12 个月
       国科瑞华基金              891.8182       0.44%        891.8182       0.38% 12 个月
       深圳嘉婧合伙              891.8182       0.44%        891.8182       0.38% 12 个月
       天创汇鑫投资              891.8182       0.44%        891.8182       0.38% 12 个月
    昆山高新有限(SS)           891.8182       0.44%        891.8182       0.38% 12 个月
       中冀瑞驰合伙              891.8182       0.44%        891.8182       0.38% 12 个月
       晨山创投基金              445.9091       0.22%        445.9091       0.19% 12 个月
       交控金石基金              445.9091       0.22%        445.9091       0.19% 12 个月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     276.3957       0.12% 12 个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                -            -     287.4516       0.12% 12 个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            -     204.5328       0.09% 12 个月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552.7915       0.24% 12 个月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276.3957       0.12% 12 个月
  山西晟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2,211.1663       0.95% 12 个月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202.7777       0.09% 12 个月
 阿布达比投资局(Abu Dhabi
                                          -            -   1,666.6666       0.72% 12 个月
   Investment Authority)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276.3957       0.12% 12 个月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552.7915       0.24% 12 个月
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76.3957       0.12% 12 个月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
                                          -            -     276.3957       0.12% 12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
           股东名称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限
                                 (万股)        (%)       (万股)       (%)       (月)
济南乾行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            -     273.6318        0.12% 12 个月
        (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     600.0000        0.26% 24 个月
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
                                            -            -     887.2305        0.38% 12 个月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                    -            -    1,218.4019       0.52%    6 个月
             小计               202,433.8091     100.00% 212,473.2298       91.41%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                       -            -   19,960.5793       8.59%      -
             小计                           -            -   19,960.5793       8.59%      -
             合计               202,433.8091     100.00% 232,433.8091       100.00%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号
    1        中科曙光(CS)              64,990.0000               27.96%       36 个月
    2         海富天鼎合伙               25,119.4546               10.81%       36 个月
    3      成都产投有限(SS)            16,760.0000                7.21%       36 个月
    4         蓝海轻舟合伙               14,148.6364                6.09%       36 个月
    5      成都高投有限(SS)            13,760.0000                5.92%       36 个月
    6         宁波大乘合伙               10,000.0000                4.30%       12 个月
    7      成都集萃有限(SS)               9,000.0000              3.87%       36 个月
    8      国科控股有限(SS)               6,150.0000              2.65%       12 个月
    9         混沌投资有限                  4,459.0909              1.92%       12 个月
   10         中科图灵投资                  3,567.2726              1.53%       12 个月
               合计                     167,954.4545              72.26%            -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0,000.0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9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为 232,433.8091 万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数为 8,821.0188 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3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9.40%。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
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
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3)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4)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一)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2022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
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主体

    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认购数量

    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
售最终获配股票数量约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96%,即获配股数为 887.2305 万
股,获配金额为 320,999,994.90 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专项资管计划具体情况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2 年 7 月 11 日;

    备案证明: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经备案的产品编码为

                                     2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SVV419;

           募集资金规模:32,10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该资管计划的每个对象均与公司或其并表子公司签署现行有效的劳动
       合同。中信证券海光信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姓名、
       职位、认购金额与比例如下:
                                                    实际缴            是否为
                                                             资管计              是否为发
                                                    纳金额            发行人
序号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划持有              行人核心
                                                      (万            高级管
                                                               比例                员工
                                                      元)            理人员
1       应志伟         海光信息        副总经理        500    1.56%   是         是

2       冯浩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3       涂海波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290    0.90%   否         是

4       陈善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50    0.47%   否         是

5       白兆伟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260    0.81%   否         是

6       顾海华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7       杨文成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30    0.40%   否         是

8       HUANG HAO      海光微电子      部门总经理      570    1.78%   否         是

9       黄河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200    0.62%   否         是

10      姚涛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1      于亚轩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2      陈静           海光微电子      部门副经理      100    0.31%   否         是

13      冉亮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240    0.75%   否         是

14      林江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100    0.31%   否         是

15      崔泽汉         海光微电子      部门副经理      100    0.31%   否         是

16      薛大庆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110    0.34%   否         是

17      张克松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8      张俊建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300    0.93%   否         是

19      冯俊飞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20      孙成国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60    0.50%   否         是

21      康梦博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25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实际缴            是否为
                                                             资管计              是否为发
                                                    纳金额            发行人
序号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划持有              行人核心
                                                      (万            高级管
                                                               比例                员工
                                                      元)            理人员
22      YULEI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240    0.75%   否         是

23      赖庆宽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30    0.40%   否         是

24      潘于           海光集成        副总经理        100    0.31%   是         是

25      赫昆迎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10    0.34%   否         是

26      王超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27      胡萍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    0.47%   否         是

28      张伟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29      陈庆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230    0.72%   否         是

30      梅程强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10    0.65%   否         是

31      鄢传钦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50    0.78%   否         是

32      白皓田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    0.47%   否         是

33      张文清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60    0.50%   否         是

34      徐剑波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35      周鹏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300    0.93%   否         是

36      张勇明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60    0.50%   否         是

37      宋韦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70    0.84%   否         是

38      徐祥俊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10    0.34%   否         是

39      宋新亮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40      谭龙生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41      冯晓华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000    3.12%   否         是

42      郭淼涛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300    0.93%   否         是

43      林耀坤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470    1.46%   否         是

44      桂晓峰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40    0.44%   否         是

45      金又峥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46      徐宏思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40    0.44%   否         是

47      辅俊海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48      夏飞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10    0.34%   否         是

49      张淼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50      陆毅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150    0.47%   否         是

51      李成           海光微电子      部门经理        100    0.31%   否         是

52      陆洋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10    0.34%   否         是




                                           26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实际缴            是否为
                                                                 资管计              是否为发
                                                        纳金额            发行人
序号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划持有              行人核心
                                                          (万            高级管
                                                                   比例                员工
                                                          元)            理人员
53      王加扣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54      唐志德         海光集成        部门总经理          300    0.93%   否         是

55      史谨璠         海光集成        产品营销经理        100    0.31%   否         是

56      王建龙         海光集成        部门副总经理        340    1.06%   否         是

57      钟坚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210    0.65%   否         是

58      邹婷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59      刘新春         海光集成        副总经理            500    1.56%   是         是

60      杨晓君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700    2.18%   否         是

61      李书通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62      程鹏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    0.47%   否         是

63      林少芳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330    1.03%   否         是

64      孙瑛琪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    0.47%   否         是

65      韩亚男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210    0.65%   否         是

66      张攀勇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350    1.09%   否         是

67      李功波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100    0.31%   否         是

68      何治萍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140    0.44%   否         是

69      樊青松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70      蔡云龙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71      陈玉龙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00    0.31%   否         是

72      倪亚路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240    0.75%   否         是

73      丛日本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220    0.69%   否         是

74      张鸿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75      马莉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40    0.75%   否         是

76      聂延举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77      陈立勤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300    0.93%   否         是
                                       证券事务高级经
78      杨尽歌         海光集成                            260    0.81%   否         是
                                       理
79      于龙洋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60    0.50%   否         是

80      李薇           海光信息        审计经理            350    1.09%   否         是

81      周立丽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390    1.21%   否         是

82      刘芳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200    0.62%   否         是

83      余海栗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360    1.12%   否         是



                                           27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实际缴            是否为
                                                               资管计              是否为发
                                                      纳金额            发行人
序号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划持有              行人核心
                                                        (万            高级管
                                                                 比例                员工
                                                        元)            理人员
84      彭锋媛         海光信息        招聘高级经理      150    0.47%   否         是

85      卢彦伊         海光集成        区域人力经理      110    0.34%   否         是

86      李伦           海光集成        培训经理          280    0.87%   否         是

87      温孝龙         海光集成        招聘经理          100    0.31%   否         是

88      胡守志         海光集成        招聘经理          100    0.31%   否         是

89      姜雪风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80    0.56%   否         是
        LIANGHONGC
90                     海光集成        部门总经理        260    0.81%   否         是
        HANG
        WONGYUQIAN
91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CEDRIC
92      晋大师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260    0.81%   否         是

93      郭杰辰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80    0.56%   否         是

94      于跃忠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30    0.72%   否         是

95      王万丰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110    0.34%   否         是

96      李渊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80    0.56%   否         是

97      林茵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30    0.72%   否         是

98      周静贤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99      叶文峰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60    0.50%   否         是

100     李风雷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50    0.47%   否         是

101     刘小勇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02     杜华斌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00    0.31%   否         是

103     卢洋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04     石玉龙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280    0.87%   否         是

105     李重阳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120    0.37%   否         是

106     王磊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07     姚水音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08     侯晓宇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60    0.50%   否         是

109     李凤岳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10     刘晓宇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300    0.93%   否         是

111     王淼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340    1.06%   否         是

112     杨捷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113     刘晓飞         海光集成        部门总经理        120    0.37%   否         是

114     刘军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90    0.59%   否         是



                                           28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实际缴                 是否为
                                                                     资管计                 是否为发
                                                            纳金额                 发行人
序号           姓名         所在公司          职务                   划持有                 行人核心
                                                              (万                 高级管
                                                                       比例                   员工
                                                              元)                 理人员
        ZHANGXIAOQI
115                    海光集成          部门总经理            210     0.65%   否           是
        ANG
116     张静           海光集成          部门副总经理          110     0.34%   否           是

117     张克功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300     0.93%   否           是

118     刘屿路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270     0.84%   否           是

119     郑臣明         海光信息          部门经理              400     1.25%   否           是

120     张旭           海光信息          技术工程师            190     0.59%   否           是

121     邓飞元         海光信息          技术工程师            260     0.81%   否           是

122     刘越           海光集成          销售经理              100     0.31%   否           是

123     赵晓明         海光集成          部门经理              120     0.37%   否           是

124     柳敬           海光集成          销售经理              400     1.25%   否           是

125     钟渊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26     杨光林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27     施望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200     0.62%   否           是

128     王颖           海光信息          副总经理              670     2.09%   是           是

129     王斌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30     王培羽         海光集成          研发工程师            100     0.31%   否           是

131     杜树安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100     0.31%   否           是

132     吴瑞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150     0.47%   否           是

133     逯永广         海光信息          研发工程师            130     0.40%   否           是

134     柳胜杰         海光信息          部门副经理            360     1.12%   否           是

135     刘勇江         海光集成          部门副经理            140     0.44%   否           是

136     程永波         海光微电子        部门副经理            130     0.40%   否           是

137     熊竞           海光微电子        研发工程师            120     0.37%   否           是

138     孟宪棠         海光信息          董事长                600     1.87%   否           是

139     沙超群         海光信息          董事、总经理         1050     3.27%   是           是
                                         董事、副总经理、
140     徐文超         海光信息          财务总监、董事会     1000     3.12%   是           是
                                         秘书
141     吴宗友         海光信息          职工监事             2500     7.79%   否           是

合计                                                         32100   100.00%   -            -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本资管计划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海光集成全称为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海光微电子全称为成都海光微电子技

                                             29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术有限公司,以上两家公司均为发行人的并表子公司。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投资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
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主体为中信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591286847J
 法定代表人         方浩
 注册资本           1,4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2 年 4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01 户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
 经营范围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中信证券持有 100%的股权

    2、认购数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00%,即
600.00 万股,获配金额为 21,600.00 万元。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其他战略投资者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
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
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共计 73,337,883
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4.45%,获配金额共计 2,653,364,606.94 元(含新


                                       30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配售经纪佣金)。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3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占本次   获配金额(元,    新股配售经纪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类型                                                                           合计(元)
                                                         (股)          发行数量的比例     不含佣金)      佣金(元)
   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7,683,801             2.56%     276,616,836.00     1,383,084.18   277,999,920.18
  1-1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具有长期投资
  1-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     意愿的大型保     2,874,516             0.96%     103,482,576.00      517,412.88    103,999,988.88
  1-3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险公司或其下     2,045,328             0.68%      73,631,808.00      368,159.04     73,999,967.04
                                          属企业、国家
   2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级大型投资基     5,527,915             1.84%     199,004,940.00      995,024.70    199,999,964.70
   3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金或其下属企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业
   4         山西晟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111,663             7.37%     796,019,868.00     3,980,099.34   799,999,967.34
   5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27,777             0.68%      72,999,972.00      364,999.86     73,364,971.86
            阿布达比投资局(Abu Dhabi
   6                                                      16,666,666             5.56%     599,999,976.00     2,999,999.88   602,999,975.88
              Investment Authority)
   7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业务具有战略
   8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527,915             1.84%     199,004,940.00      995,024.70    199,999,964.70
                                          合作关系或长
   9       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期合作愿景的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   大型企业或其
   10                                     下属企业         2,763,957             0.92%      99,502,452.00      497,512.26     99,999,964.2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乾行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11                                                      2,736,318             0.91%      98,507,448.00      492,537.24     98,999,985.24
                   (有限合伙)

       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
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30,0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36.00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315.18 倍(每股收益按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5.23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 0.11 元(按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6.88 元(按照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80,00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 号”《验资报告》。


                                      33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21,721.07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根据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 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                                        18,849.06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                                      1,452.36
                      律师费                                             641.51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62.26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15.88
                       合计                                            21,721.07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8,278.93 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 132,097 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三、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网
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821.0188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9.40%。网
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6,317.90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5936873%,其中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 6,275.9233 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41.9767 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4,861.0812 万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14,861.0812 万股,无放弃认购股份。本次发行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41.9767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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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3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内容,《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
投资者注意。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
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发展情况较好,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客户结构稳定,主要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
司研发投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
化。

(二)2022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37 号《审阅
报告》,发表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
中期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海光信
息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上述《审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及其附录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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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公司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
准确、完整。

    3、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分析

    公司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
 资产总计                            1,109,244.64              1,045,735.22             6.07%
 负债总计                              401,429.62               419,586.62              -4.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7,815.02               626,148.60           13.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01,415.95               540,569.69           11.26%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109,244.64 万元,负债 401,429.62 万元,所
有者权益 707,815.0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01,415.95 万元,与 2021 年末相
比,负债有小幅度下降,所有者权益有所上升。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252,973.16                 57,137.13      342.75%
 营业利润                                  68,369.50                 -9,709.44               -
 利润总额                                  68,469.64                 -9,682.65               -
 净利润                                    68,410.43                 -9,666.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590.28                 -4,171.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43,590.40                 -6,774.91               -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2,973.1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42.75%,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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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海光系列芯片量产出货,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市
场需求旺盛,销售情况良好;前期在手订单得到正常执行,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同比由亏损转为盈利状态。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639.69          -13,281.61                    -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639.69 万元,较上年同期
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大,主要原因系 2022 年 1-6 月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
大,市场原材料供应相对紧张,购买商品、员工薪酬等现金流出较多,同比增加
106,111.11 万元;另外 1*项目已执行完毕,依据项目任务书约定退回结余资金 23,001.79
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4,848.32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386.13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8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02.70
                               小计                                              5,472.98
 所得税影响额                                                                        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73.11
                               合计                                              3,999.88

    2022 年 1-6 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3,999.88 万元,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个税手续费返还等。非经常性损益不改变公司盈亏性质。

(三)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2022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约为 36.70 亿元至 40.80 亿元,同比增长 170%


                                          37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至 2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 6.10 亿元至 7.00 亿元,同比增长 392%
至 4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 5.60 亿元至 6.40 亿
元,同比增长 591%至 690%。

    2022 年 1-9 月,海光系列芯片生产稳定,出货量稳步增长,很好地满足不同客户的
产品需求;市场需求旺盛,销售情况良好;前期在手订单得到顺利执行。上述原因使得
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因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而得到较大增长。

    上述 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初步预计情况,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38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77120078801200001698、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77120078801900001699
                                                    8110701013602360206、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8110701011702359995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122907184010508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
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
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9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
异常。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40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保荐人尽
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
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具备《证券法》、《科创板首发注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
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
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保荐人同
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          010-60836948
 传真              010-60836960
 保荐代表人        黄新炎、彭捷
 项目协办人        白宇
 项目其他经办人    李艳梅、陈力、侯理想、李江昊、张书语、卢伟鹏

三、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黄新炎,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组董
事总经理。最近三年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成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IPO 项目、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项目。


                                      4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彭捷,女,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组执行
总经理。最近三年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成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IPO 项目、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项目和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4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科曙光、海富天鼎合伙、成都产投有
限、成都高投有限、成都集萃有限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0%,每年剩余
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但是,(1)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本企业/本
公司不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①公司或者本企业/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
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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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②本企业/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2)出现如下情形之一
时,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企业/本公
司不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
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首发前
股份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
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本公
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
内,本企业/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
易日公告。

    本企业/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时,(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2)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
身份,本企业/本公司将在减持后的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1)、(2)项时,本企业/本公司与一致行
动人(如有)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若本企业/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
企业/本公司未将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则本企业/本公司当年度及以
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公司完全
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企业/本公司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

                                  4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承诺函系本企业/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2、员工持股平台蓝海轻舟合伙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首发
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
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
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首发前股份。

    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首发前
股份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
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本公
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
内,本企业/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
易日公告。

    本企业/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时,(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2)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
身份,本企业/本公司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



                                  45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1)、(2)项时,本企业/本公司与一致行
动人(如有)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若本企业/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
企业/本公司未将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则本企业/本公司当年度及以
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公司完全
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企业/本公司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承诺函系本企业/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3、合计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大乘合伙、宁波上乘合伙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首发
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
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
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首发前股份。

    本企业/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首发前
股份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
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本公
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

                                  46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内,本企业/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
易日公告。

     本企业/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时,(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2)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
身份,本企业/本公司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1)、(2)项时,本企业/本公司与一致行
动人(如有)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若本企业/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
企业/本公司未将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则本企业/本公司当年度及以
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公司完全
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企业/本公司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
东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承诺函系本企业/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4、持有公司 5.00%以下股份的股东中云融汇投资、海河专项基金、融泰三
号投资、融泰六号投资、中科图灵投资、宽带诚柏基金、融泰五号投资、钛信
二期投资、天汇嘉诚基金、钛晟股权投资、金石智娱投资、国科瑞华基金、深
圳嘉婧合伙、天创汇鑫投资、中冀瑞驰合伙、晨山创投基金、交控金石基金承
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首发




                                   47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
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本企业/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时,(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①如本
企业/本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
本企业/本公司减持股份将适用下列比例限制:A.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
投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0%;B.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
满 48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C.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
月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D.
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
受比例限制。(前述投资期限自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公司金额累计达到 300.00 万
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公司总投资额 50.00%之日开始计算。);②
如本企业/本公司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
条件,本企业/本公司将执行下列减持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本企业/本公司将适用如下减持条件:①如本企
业/本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
企业/本公司减持股份将适用下列比例限制:A.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
投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的,本企业/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B.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本企业/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C.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
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的,本企业/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D.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
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前述投资期限自本
企业/本公司投资公司金额累计达到 300.00 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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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投资额 50.00%之日开始计算);②如本企业/本公司不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企业/本公司将执行下列减持
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若本企业/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
企业/本公司未将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则本企业/本公司当年度及以
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公司完全
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企业/本公司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公司 5.00%以下股份的股
东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承诺函系本企业/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5、持有公司 5.00%以下股份的股东国科控股有限、滨海资管有限、混沌投
资有限、津联资管有限、昆山高新有限、中信证券投资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首发
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
部分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首发前股份。

    本企业/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时,(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2)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若本企业/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
企业/本公司未将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则本企业/本公司当年度及以
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公司完全
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49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企业/本公司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公司 5.00%以下股份的股
东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承诺函系本企业/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6、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
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
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
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00%;本在公司任职期届满后离职的,离
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本人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
份总数的 25.00%。

    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将同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首发
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50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变更或自公司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反
承诺而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
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规
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
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
规定为准。

    本承诺函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7、公司监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
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
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00%;本在公司任职期届满后离职的,离
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本人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
份总数的 25.00%。

    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将同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监事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
定。




                                  5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反
承诺而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
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监事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如有新的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
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承诺函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8、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
份”)。

    自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
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00%,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反
承诺而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
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如
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
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
准。

    本承诺函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二)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措施和承诺




                                  5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预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前提下,自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 A 股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
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
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信息披露、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公司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
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及公司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定性或定量的方式区别分析资本市场的系统性原因、行
业周期的系统性原因、公司业绩波动的影响等不同因素的作用,并采取措施以促
使公司股票收盘价回升。

    1.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不得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2.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提
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披露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公司经董
事会、股东大会分别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后可以实施
回购股票。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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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
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②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每
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
自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公司应继续实施
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单次实施回购股份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按
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单一会
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0%,且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0%,同时,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
当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1.00%。

    ③如公司未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④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将确保该等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不得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2)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①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触发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措
施:A.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B.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
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

    ②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 30 个
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
程中,如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持有 5.00%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止实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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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增持计划后,如自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则
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
内,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10.00%,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份资
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40.00%。

    ③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
的股份,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④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
资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持有 5.00%以上
股份的股东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董事的
身份在公司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⑤如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持
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履
行承诺为止;如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履行承诺,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
股东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⑥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不得导致公司不符合法
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能迫使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①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触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措施:A.公司
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方案且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无法实施股份增持方案;B.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且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实施股份增持方案后,公司
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

    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条件之日起 90 个交易日内增持
公司股份,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00%,单

                                   55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60.00%。但
在上述期间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④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
资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⑤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80.00%予以扣留,直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
诺为止;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

    ①公司及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履行前
述关于履行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

    ②在实施稳定股价的预案过程中,如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
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及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
实施股份增持及回购方案。

    ③在实施稳定股价的预案过程中,不得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5)未履行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履行前述关
于履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及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严格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56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曙光、成都产
投有限、成都高投有限、成都集萃有限、海富天鼎合伙、蓝海轻舟合伙、宁波
大乘合伙、宁波上乘合伙承诺

    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触发本企业/本公司增持公司股份措施:A.公司无
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B.公司实施
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相应
进行调整)”。

    本企业/本公司将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
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本企业/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
增持计划。本企业/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自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
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则本企业/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
计划。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10.00%,单一会计年度内累
计增持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
的 40.00%。

    本企业/本公司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
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企业/本公司承
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企业/本公司提名董事的身份在公司董事会上投赞成
票。

    如本企业/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企业/本公司股
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企业/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扣
留,直至本企业/本公司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企业/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企业/本
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57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企业/本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不得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同时不能迫使本企业/本公司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企业/本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
的具体措施,本企业/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企业/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企业/本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可暂扣
本企业/本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直至按《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内容采取相应的股价
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触发本人增持公司股份措施:(1)公司无法实施
股份回购方案且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无法实施股份增持方案;(2)公司
实施股份回购方案且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

    本人将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条件之日起 90 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
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社会公众股份,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
酬累计额的 20.0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
薪酬累计额的 60.00%。但在上述期间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本人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行为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备忘录的要求。



                                  58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
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80.00%予以扣留,直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为止;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
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承
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
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暂扣本人当年的现金分红(如
有),直至本人按本承诺函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
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被认定构成欺诈发行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
部门确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购回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议、公告等程序实施。




                                   59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曙光、成都产
投有限、成都高投有限、成都集萃有限、海富天鼎合伙、蓝海轻舟合伙、宁波
大乘合伙、宁波上乘合伙承诺

    本企业/本公司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
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被认定构成欺诈发行的,本企业/本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议、公告等程序实施。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公司的股本和归属于公司股东所
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
回报可能被摊薄。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保证并加
快募投项目实施、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
以填补股东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现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事项,承诺如下:

    (1)提高经营效率、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公司将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加强费用控制,提高管理效率和降低内部运
营成本;通过加强对原材料采购活动的管控,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加强预
算控制和内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成本。总之,公司通过提高经
营效率及成本费用控制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使公司产品以高品
质、低成本参与市场竞争。

    (2)加强技术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
量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

    (3)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60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共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
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投
项目投资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履行审批手续。

    (4)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效果,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计划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5)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
章程(草案)》和《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
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
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2、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曙光、成都产
投有限、成都高投有限、成都集萃有限、海富天鼎合伙、蓝海轻舟合伙、宁波
大乘合伙、宁波上乘合伙承诺

    在任何情况下,本企业/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本人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
项承诺如下:

    公司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关于
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

(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
关认定后的10个交易日内,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



                                  6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
或金额确定。

    2、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曙光、成都产
投有限、成都高投有限、成都集萃有限、海富天鼎合伙、蓝海轻舟合伙、宁波
大乘合伙、宁波上乘合伙承诺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企业/本公司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10个交易日内,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
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
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
关认定后的10个交易日内,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
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
或金额确定。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承诺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63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
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6、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承诺

    如因本所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7、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为本次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
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若公司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作出的承诺,则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不批准未履行承
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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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系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2、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曙光、成都产
投有限、成都高投有限、成都集萃有限、海富天鼎合伙、蓝海轻舟合伙、宁波
大乘合伙、宁波上乘合伙承诺

    若持有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事项作出的承诺,持有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
他股东道歉、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若持有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关于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函,则其所得的
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持有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
持有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
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持有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完全履行关于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
函为止。

    若持有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关于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函,持有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
暂不分配直至持有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完全履行关于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
诺函为止。

    本承诺函系持有5.0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
效。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事项作出的承诺,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调减或停止领取薪酬津贴;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主动离职,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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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本承诺函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
效。

(八)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不谋求获得或者参与争夺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1)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曙光、成都
产投有限、成都高投有限、成都集萃有限、海富天鼎合伙、蓝海轻舟合伙、宁波
大乘合伙、宁波上乘合伙出具了《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00%以上股
份的股东关于不谋求获得或者参与争夺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企业/本公司充分认可并尊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控制结构、治理结构,
不存在谋求获得或者争夺公司控制权的意图;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以下简称“股票上市”、“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
公司不谋求获得或者参与争夺公司的控制权。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外,本企业/本
公司不通过委托持股、征集投票权、建立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或者通过其他类似
安排,增加本企业/本公司在公司的表决权或者协助其他方谋求获得或者争夺公
司的控制权。

    前述第 1 条、第 2 条项下“谋求获得或者参与争夺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包
括但不限于:

    公司股票上市后,与本企业/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如有)通过直接或间接
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50.00%以上的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本公司与本企业/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如有)通
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超过 30.00%(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律师发表法律意见确认未取得公司控制权的除
外);

    由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提名或通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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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的方式间接提名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超过
半数非独立董事;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认定的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其他情形。

    本承诺函系本企业/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且在本承诺
函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2)持有公司 5.00%以下股份的股东国科控股有限出具了《中国科学院控
股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关系的确认函》,确认如下: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充分认可并尊重你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控制结构、治
理结构。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你司股份期间,不存在谋求获得或者争夺
你司控制权的意图;自你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不谋求获得或者参与争夺你司的控制权。

    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出具了《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均依法有效存续,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
发起人或对公司进行出资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投资”)、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金石智娱投资”)、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交控金石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东不存在以
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信证券投资
100.00%股权,金石智娱投资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有
限公司设立的证券公司直投基金,交控金石基金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投
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中信证券投资、金石智
娱投资、交控金石基金投资并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券商直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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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公司及公司各股东已经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
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公司已经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公
司及公司各股东已经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本承诺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3、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

    (1)公司股东中科曙光、海富天鼎合伙、蓝海轻舟合伙、中科图灵投资声
明:

    本企业在持有海光信息股份/股权期间,均依据独立判断在海光信息董事会、
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与海光信息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
存在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征集投票权等方式与海光信息其他股东作出其
他类似安排的情况。

    自海光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本企业将继续依据独立判断在海光
信息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不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征
集投票权等方式与海光信息其他股东建立一致行动关系或者作出其他类似安排。

    (2)公司股东国科控股有限声明:

    自海光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本公司将继续依据独立判断在海光
信息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不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征
集投票权等方式与中科曙光建立一致行动关系或者作出其他类似安排。

    (3)公司股东国科瑞华基金声明:

    除自 2022 年 2 月 20 日起至海光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本企业与中
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外,本企业在持有海光信息股份/股权
期间与海光信息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
托持股、征集投票权等方式与海光信息其他股东作出其他类似安排的情况。

    除前述一致行动关系外,自海光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本企业不
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征集投票权等方式与海光信息其他股东建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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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行动关系或者作出其他类似安排。

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上述公开承诺内容及未履
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合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上述公开承诺内容及未
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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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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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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