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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光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0-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海光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光信息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721.07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8,278.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              287,791.50         287,791.50


                                      1
    2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185,601.30      185,601.30
    3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241,394.08      241,394.08
    4   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914,786.88      914,786.88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
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143,492.05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43,033.27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
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3,033.27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比例为 29.99%。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
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3,033.27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
                                   3
额的比例为 29.99%,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新炎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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