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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光信息: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0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楼 C 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普通股股东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51,963,99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51,963,9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19.444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9.44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宪棠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
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6 人,因工作原因,董事沙超群、历军、谭遂、
陈斯,独立董事张瑞萍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徐文超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51,962,895 99.9998       1,096 0.000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51,962,895 99.9998       1,096 0.000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51,962,895 99.9998        1,096 0.000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51,962,895 99.9998        1,096 0.000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43,044,713 99.9998        1,096 0.000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 于 变 更 公 284,362,895 99.9996 1,096 0.0004        0 0.0000
         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修
 1
         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关 于 使 用 部 284,362,895 99.9996 1,096 0.0004        0 0.0000
 4       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
         案
       关于 2022 年 275,444,713     99.9996   1,096 0.0004     0 0.0000
 5     度新增日常
       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4、议案 5 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中议案 5 涉及关
联交易,关联股东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雅雄、夏英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