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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光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2-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光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光信息”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
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关联方的交
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
                                                                 上年占
                                          占同类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本次预计              上年实际发    同类业
               关联人                     业务比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金额                  生金额      务比例
                                          (%)                            差异较大的
                                                                 (%)
                                                                             原因
销售商
           公司 A 及其控制
品和提                        63,300.00        /    291,222.71     56.82   期间不一致
           的其他公司
供劳务
租赁及     公司 A 及其控制
                               1,500.00        /      2,433.74     10.16   期间不一致
服务       的其他公司
租赁及     公司 D 及其控制
                               1,960.00        /      5,182.28     21.64   期间不一致
服务       的其他公司
           成都高新投资集
租赁及
           团有限公司及其       200.00         /       622.10       2.60   期间不一致
服务
           控制的其他公司
知识产
           公司 G              6,100.00        /     21,583.38     93.48   期间不一致
权费
 合计                         73,060.00             321,044.21
注:1、上表中数据均为税前金额;
2、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未经审计;
2、上表中“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3、上表中“上年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 2022 年度同类业务未经审计发生额的比较。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正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8 号高新国际
住所
                    广场 A 座 6 楼
注册资本            2,069,553.77 万元
成立时间            1996 年 10 月 28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得从事非
                    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
                    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
经营范围
                    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
                    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出资比例 90%,四川省财政厅出
股东情况
                资比例 10%
                根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总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5,174,565.67 万元,净资产 4,805,356.03 万元,营业收入 1,271,967.60
                万元,净利润 125,973.88 万元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法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
方公司 A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公司 D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公司 G 与公司构
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
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
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
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履约能力良好,不存
在违约情形。公司将就新增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
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规模的增长,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租赁及服务及知识产权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
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
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
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
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新炎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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