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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光信息: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8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度,作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一)基本情况

    黄简,女,出生于 1968 年 10 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国国籍,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劲为,男,出生于 1971 年 8 月,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瑞萍,女,出生于 1960 年 4 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2000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2020 年 9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艳梅,女,出生于 1964 年 4 月,北京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教授。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述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积极出席相应会议,参与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积
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
司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我们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并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
发表意见。2022 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会次数
  黄简       5      5            0        0          否           3
  胡劲为     5      5            0        0          否           3
  张瑞萍     5      5            0        0          否           2
  徐艳梅     5      5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
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2 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
保持长效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以及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
理化建议。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
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
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
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我们认为,公司对
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通过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进行的审核,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执行,符
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考核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1)。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
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现状。通过对公司 2022 年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认为,公
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经营活
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
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行
使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2023 年,我们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依法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简、胡劲为、张瑞萍、徐艳梅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