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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光信息: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04-18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
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查相关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并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
案。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方
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及发放

   第五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 12 万元(税前)/年,按月平均发
放。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
立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另外领
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监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其薪酬标准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合同
或聘任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年度总薪酬和年度奖金两部
分组成。年度总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结构分为固定
薪酬及绩效薪酬,固定薪酬每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半年度/年度
发放。年度奖金根据公司奖金方案年度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相关
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
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如因违反我国法律、法
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职期间未经
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相应薪酬或津贴不予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
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
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