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医疗:688050爱博医疗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3-31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
1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以 2022 年 3 月 29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2.00 元/股。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