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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博医疗:爱博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8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作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
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解江冰先生、王韶华女士、王曌女士、Yu
Fang 女士、陈勇先生的提名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海燕先生、冷新宇先生、姜峰先生的提名与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
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对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自有资金等额置换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决定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
投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本次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按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出,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
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六、《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80 名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440 股,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16 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技术授权与产品委托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事项符合
公司的业务需求,有利于抓住商业机会、合理调配公司的业务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签订<技术授权与产品委托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