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医疗: 爱博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8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作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
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
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