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严谨、实事 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 亿元,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台爱博诺 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 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 以上担保为公司考虑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提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被担保 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严格执行了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王海燕、冷新宇、姜峰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