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龙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9-18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
或“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投
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获准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
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0,66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61.22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05.46万元。

       截至2020年8月1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0]第6-0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
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东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昆山城东支行、江苏银行昆
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建设期

         IGZO 金属氧化物面
 1                                   150,000.00             150,000.00      3年
         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
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若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实际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差额部分将
由发行人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2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
                                   3
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
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
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4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该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5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