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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2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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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1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4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1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4

议案七、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7

议案八、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8

议案九、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1

议案十、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暨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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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昆山龙
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
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

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
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防疫
工作。会议当日体温正常、苏康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
的人员来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 7 日内核酸检测
阴性证明。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

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
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
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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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
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
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

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
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德恒上海事务所律师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
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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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1年6月30日下午14:30

       (二) 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龙腾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
          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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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暨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0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 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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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公司
董事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
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面对复杂的疫情环境
和多变的市场形势,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0 年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增强,但逆全球化也加快了全球经济格
局重构,在国家“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
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加大高附加值产品出货,推行降本
增效措施,有效提升了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3.83 亿元,

同比增长 1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2 亿元,同比增长 6.92%;
归 属 于上 市 公司 股东 的扣 除 非经 常性 损 益的 净利 润 2.27 亿 元, 同比 增 长
114.04%。

     二、2020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科学
决策。
     全年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
     1、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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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等 17 个议案
     2、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实施中小尺寸液晶显示面板生产
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实施高分辨率显示面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的
议案》。
     5、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
所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
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
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
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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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履职指引》《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
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

相关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
见,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
解,就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

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
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各类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发布了公告,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最大程度的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全力保证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
    2021 年,公司将借助 5G、物联网、大数据等迅速发展契机,规划扩充新产
能,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领域,布局笔记本电脑、车载工控、手机及智慧互联
显示市场。以技术创新为重要驱动力,重点研发金属氧化物、Mini LED、Cu 制
程等技术,不断加强自身技术优势,推进核心技术升级。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优

化产品结构,布局先进的防窥、触控一体化等高附加价值的产品,以提升盈利水
平及扩大高阶市场份额。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数字化转
型,提升经营效率与效益。公司将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以创新驱动发展,以产
品质量及专业的服务吸引客户,实现差异化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

职权,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自身建设,围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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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市场开拓、加快科技创新、加速项目执行的目标,推动年度各项经营指标顺
利完成。

     (二)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2021 年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一是通过对照资
本市场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和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会及管理层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二是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监管
部门的监管精神和理念,切实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三)规范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让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
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同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工作,严格内幕信息保密管理,杜绝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2021 年在全体股东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有信心和

决心一定会把龙腾光电的事业做的更好,为公司、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回报
广大投资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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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出席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公司依法运作及财务情况、出具监事会意见等方式,
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等

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运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等 7 个议案。

     2、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1 个议案。
     3、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 个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 个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
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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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 2020 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

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时尽职尽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
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其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事项均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5、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了
融资类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运营决策受公司

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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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一起监
督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决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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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我们诚信、勤勉、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保证行
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薛文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41 年 11 月出生,中专学历。
1978 年 9 月至 1983 年 12 月,在电子部三十一所担任显示研究室课题组长、所
办副主任职务;1984 年 1 月至 1997 年 5 月,在电子部五十五所担任计划处处长、

国家平板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1997 年 6 月至 2001 年 12 月,
在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职务;2003 年 6 月至 2007 年 4 月,在
深圳市溢洋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顾问职务;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南京
瑞福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职务;2010 年 1 月至今,在南京平板
显示行业协会担任副会长、顾问、专家委员会主任职务,2019 年 8 月 28 日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耿爱华,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
1991 年 9 月至 1992 年 12 月,在江苏省高邮市酱醋厂担任生产部车间核算员职
务;1993 年 1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昆山开发区建设集团公司担任财务部会计职
务;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2 月,在樱花卫厨(中国)有限公司担任稽核室稽核

员职务;2000 年 3 月至 2004 年 6 月,在昆山明輝堂皮件有限公司担任物流部经
理职务;2004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在永誉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担任副
总经理职务;2011 年 7 月至今,在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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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三部经理、项目经理职务,2019 年 8 月 28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简廷宪,男,中国台湾籍,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1994 年 12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南亚科技担任研发部项目经理职务;

1998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资深处长职务;
2006 年 6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担任研发中心副总职务;
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在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室副总职务;
2017 年 11 月至今,在福尔摩沙智达担任董事长职务,2019 年 8 月 28 日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                                 出席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出席年度
               参加董事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股东大会
                 会次数                                 次数

  薛文进            6         6          0        0        1              是

  耿爱华            6         6          0        0        1              是

  简廷宪            6         6          0        0        1              是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我们认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按照决议要求落实相关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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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场考察
     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
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
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守
了资源、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控股股
东提供全额反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利
益,风险总体可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制度》等规定,
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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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确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结合,
兼顾了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的评价,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起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报
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

东违反承诺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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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
司重大事项,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严
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规范有序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
有效性。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

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无急需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

真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主动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法
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并且深入了解业务发展和项目的进展情况,主动与公
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2021 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龙腾光电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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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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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名称为《龙腾光电 2020 年年度报告》《龙
腾光电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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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经过不

 懈努力,2020 年度,公司经营工作稳健有序。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
 的经营成果进行了审计,现经“大信审字【2021】第 15-10003 号”出具了审计报
 告。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38,256.77       384,862.34                   1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6,206.16        24,510.03                    6.92
           利润

        销售费用                   6,861.88        6,847.38                    0.21

        管理费用                 12,102.57        12,345.84                   -1.97

        研发费用                 26,494.54         26,110.12                   1.47

        财务费用                   5,391.47        3,417.01                   57.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4              8.14 减少 0.4 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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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产负债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47,360.98              24,851.26                 90.58
应收款项融资                             -               1,037.00             -100.00

预付款项                          4,188.43               2,785.07                 50.39

其他应收款                          430.39                 674.82              -36.22
在建工程                         10,811.88               2,876.30              275.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50.21               1,317.62              214.98

应付票据                          2,872.79                       -            不适用
预收款项                          1,648.52               8,166.74              -79.81

合同负债                          6,382.94                       -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6,913.12               4,749.31                 45.56
应交税费                          2,079.16               1,199.01                 73.41

其他流动负债                        647.83               1,000.00              -35.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31.81               1,338.05                 66.80

     变动原因:
     1.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所致。

     2. 应收款项融资减少主要是已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3. 预付款项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供应商预付款增加所致。
     4. 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保证金减少所致。
     5.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随新项目建设进度相应增加所致。
     6.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7. 应付票据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8. 预收款项减少主要是 2020 年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9. 合同负债主要是 2020 年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10.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1. 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所

         致。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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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到期兑付所致。
     1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33.75%,流动比率 1.20,速动比率 0.75,应收
账款周转率(次)5.71 次,存货周转率(次)4.17 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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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62,061,563.66 元,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0,757,516.76 元,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投
资项目、融资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制定了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 2020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总 股 本 3,333,333,400 股 , 以 此计 算 合 计 拟 派发 现 金 红 利 总额 为 人 民 币
33,333,334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 12.72%。
     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
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2,061,563.66 元,上市
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30,757,516.76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为 33,333,334.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

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行业先进技术面板研发制造能力的高

新技术企业。公司所属平板显示行业的技术、工艺和材料涉及多个学科,生产工
艺主要涉及薄膜工艺、微细加工工艺、电真空工艺、半导体工艺等,技术含量较
高,产品研发需要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多领域的人才储备,需要拥有高投入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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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平台和生产平台等,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近年来,在 5G、物联网、智能化等技术持续推动下,平板显示产业快速发
展,显示场景无处不在,显示面板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在未来显示面板应用范围

进一步扩展,显示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多种显示技术将各自满足不同场景下的
显示需求,技术竞争的优势在于产品的工艺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以及未
来持续研发并制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发展液晶显示面板,始终以市场方向和客户需求为
导向,不断对产品进行技术完善和革新,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公司目前处于加
速提升和发展阶段,随着产品领域的拓宽,核心技术不断创新升级,业务规模不
断扩大,未来公司仍需要不断加大投入,希望进一步增强核心技术竞争优势,并

不断拓展显示面板的应用场景,满足市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公司资金
需求量较大。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382,567,744.07 元,同比增长 13.87%,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2,061,563.66 元,同比增长 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26,945,024.80 元,同比增长 114.04%,盈利能
力持续增强。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公司将持续进行募投项目金属氧化物面
板生产线技改项目及产品制程的改进升级,进一步发展自动化、智能化工厂,以

保证总产能的稳定及产线的先进适用,提高产品信赖度及制程能力,赢得客户的
长期合作;此外,公司募投项目存在募集资金不足,需自筹资金补足的情形,因
此,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战略目标、研发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顺
利实现,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利润分配
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公司正
处于加速提升和发展的阶段,公司提出此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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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
利润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和产能扩充优化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

方面:
     1、公司上市时募集到的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所需的投资金额,存在资金
缺口,公司需自筹资金予以补足,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需持续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技术研发、
生产设备与产品制程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

整体效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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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水准、职业操守、服务意

识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按照大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人
数以及人员级别、工作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2021 年审计费用
为 90 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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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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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总额度
(含现有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7,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业务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固定资产

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等,具体业务品种、
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实际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决定。

     具体情况如下:

     1. 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4,000 万元或等
值外币;
     2.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昆山分行申 请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
     3.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

     4.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昆山分行申 请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16,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
     5.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6.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昆山分行申 请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7. 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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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或等值外币;
     8.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9. 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10. 向昆山农商银行新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
     11. 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12.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13. 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14. 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15.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16.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昆山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17.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申 请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18. 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19.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20.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21.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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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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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创集团”)拟为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的融资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 亿元,本公司拟为国创集团提供的保证担
保提供全额保证反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 1228 号
     3. 法定代表人:唐超
     4. 注册资本:218,618.40 万元
     5. 经营范围: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股权投资与资本运营,项目投资
开发。
     6.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
     7.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879,121.46 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2,551,859.57 万元,2020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32,700.44
万元。(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国创集团拟为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的融资授信提供全额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国创集团目前尚未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就上述担保事项
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国创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为准。
     (二)公司拟为国创集团前述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全额保证反
担保,公司目前尚未与国创集团就上述反担保事项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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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与国创集团实际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创集团拟为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的融资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授信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就国
创集团提供的上述担保向国创集团提供相应反担保,该等反担保系因国创集团内
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国创集团内部决策批准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之日,除本次担保中公司向国创集团提
供的反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6.13%及占总资产 4.06%,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需要回避表决。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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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暨修改《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独
立董事的工作量及专业性,拟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并同步修改《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次月执行。
      具体调整及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
  1      制,津贴为每人税前 6 万元/年,按   制,津贴为每人税前 9.6 万元/年,
                     月发放。                         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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