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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腾光电: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1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龙腾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龙腾光电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6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33.34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2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666,7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054,595.47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6-00005 号《验
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
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
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
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
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六、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龙腾光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左道虎                      曹飞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