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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
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曹春
燕、沈志豪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作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曹春燕女士、
沈志豪先生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
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曹春燕女士、沈志豪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薛文进、耿爱华、简廷宪

                                                        2022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