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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腾光电: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18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要求,作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一)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提供相应保证
反担保,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
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事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运营决策受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各项担保
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违
规担保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30,700.00万元(不包括因公
司融资授信事项为国创集团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3%及总资产的4.24%,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末,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119.55万元,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均是为公司及子公
司融资授信事项进行的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整体发展战略,审议和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文进、耿爱华、简廷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