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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9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
  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
  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耿爱华女士、陆建钢先生、曹春燕女士,3 位成员
  组成,其中耿爱华女士、陆建钢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
  的独立董事耿爱华女士担任,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4
                         7.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    月2日
                         8.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
                         9.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
                         案》
                          1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4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    月 24 日
  会议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8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    月 19 日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    月 26 日
    议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2 年 11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的沟通》
会第三次会    月 17 日
    议

    三、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的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并对其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
  评估,认为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
  相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
  形式的经济利益。大信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大信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对其执行年度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大信
  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以往各项审计任务,故建议继续聘任
  大信作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认真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大信保持
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事项,
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
效率。
  四、 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
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
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
专业支撑,促进公司良性经营发展。

   2023 年,我们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重要职能,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