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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度,我们作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
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简历如下:

    1、薛文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薛文进先生曾在
电子工业部三十一所显示研究室,任所办副主任;电子部五十五所计划处、国家
平板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处长、常务副主任;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任
副总工程师;南京瑞福达微电子技术公司,任总工程师;现任江苏和成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顾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平板显示行业协会
副会长、顾问、专家委员会主任。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耿爱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注册会计师。耿爱华女
士曾在昆山开发区建设集团公司,任财务部会计;樱花卫厨(中国)有限公司,
任稽核室稽核员;昆山明辉堂皮件有限公司,任物流部经理;永誉管理咨询(苏
州)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三部
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昆山酬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新吴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慎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8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陆建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陆建钢先生曾在浙江中
源电气公司,任工程师;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任高级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
大学电子工程系研究员。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应出席股东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薛文进           8             8        0                  3           3
耿爱华           8             8        0                  3           3
陆建钢           1             1        0                  0           0
    注:2022 年 11 月独立董事简廷宪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补选陆建钢
先生为独立董事。2022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其中简廷宪先生出
席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3 次,陆建钢先生出席董事会 1 次。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各委员会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 次提名委员会,相关独立董事均亲自
参加会议,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
理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管理层能按照决议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因此对公司
本年度的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运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
董事的沟通交流,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对市场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
等方面的汇报,同时通过阅读资料、电话、会谈沟通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
管、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
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
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全面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供给了准确、完整的资料,并能够就公
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独立董
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未发生重
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与利益,风险总体可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审批程序合规,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临时公告、定期报告
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全部使用完毕。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换届、离任、选聘审议、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合理,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一致,符合《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龙腾光电 2021 年年
度业绩预增公告》《龙腾光电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告、快报的发布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认为其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长远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
状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及比例明确清
晰,决策程序合法完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维护
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体系,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的内控体系与公司
的经营活动相适应,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行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
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规范有序进行,不存在内部
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
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提出专业意见,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无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按
照监管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等文件,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决策,充分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
与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规范
发展。最后,我们对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 2022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
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文进、耿爱华、陆建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