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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锐精密: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18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1年度株洲华锐精密
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
计监管职责,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红波先生、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
和独立董事刘如铁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由具备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
验的潘红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
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红波先生、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
和独立董事刘如铁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由具备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
验的潘红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年3月30日   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年4月19日   审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案》
                     2021年7月29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案》
                     2021年8月30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更正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年9月27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年10月29日 审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
要求,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1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
的情况、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2021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
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的有效进行。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继续强化监督
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为维护公
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