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生物:688062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09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迈威(上
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迈威(上
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
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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