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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1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
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议各项议案,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 全体委员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现将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李柏龄、赵倩和董事谢宁 3 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李柏龄担任召集人和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委员人数占委员会
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审计委员会专业资格和人数比例
的要求。
    二、     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1 年 1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的议案》
月 16 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       2、《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安
                                 排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1 年 2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审议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
月1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1 年 3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月2日       员会第四次会议       2、《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
                                 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3、《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2、《关于进一步明确内审部工作职责的议案》
2021 年 6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3、《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月7日        员会第五次会议       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1 年 9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月 16 日     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计报告>》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1 年 11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月8日        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阅报告>》




    三、       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履职情况
    (一)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经审慎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其独立性的事项,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优势
和良好的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根据该事务所本年度的审计工
作情况及服务质量,以及其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执行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二)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
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三)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确保了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的合法合规。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
易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真核查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得
到了持续、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各
个环节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四、     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认真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
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工作,保持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
效性,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