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9-12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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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
议案三: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
议案四: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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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北京航天宏图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
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
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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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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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西路 11 号世纪华天大酒店一楼湖南
B 厅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19 年 9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 2019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19 年 9
月 23 日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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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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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
况,拟对《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 第二条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航天宏图信息 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航天宏图信息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671708384H。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4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监会”)【】号文注册,首次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220 号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 文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 普通股 4,150 万股,于 2019 年 7 月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65,983,333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6,598.3333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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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等事项; 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惩事项;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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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五)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 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规划、提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规划、提
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交易事项(受赠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交易事项(受赠
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 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
和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和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上; 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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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 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
以上; 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
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且超过 100 万元; 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公司发生本章程所述交易未达到本条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所列任一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审议 且超过 100 万元。
决定。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本章程所述交易未达到本条
所列任一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
总经理审议决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除本章程第四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除本章程第四
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 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
事会审议决定。 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出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
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通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须经
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2/3 以上同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2/3 以上同意。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且未超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但未达
过 3000 万元,或者交易金额在 3000 到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股东大会
万元以上但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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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或市值不足 1%的交易(不包括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
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
员及配偶发生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 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但未达到
议决定。 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股东大会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 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 公司发生本章程所述关联交易未达到
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但未达到 本条所列任一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
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由董事会审议 审议决定,相关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
决定。 定的除外。
公司发生本章程所述关联交易未达到
本条所列任一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
审议决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名、财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提名, 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提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四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第一百四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六)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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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员;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员;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员;
权。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 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
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向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
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分派业务范围履 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分派业务范围
行相关职责。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 履行相关职责。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
责的,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 职责的,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总经理
为履行。 代为履行。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19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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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5,87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74,072,035.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1,802,964.15 元。上
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到帐,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及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108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75,103,264.15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22,5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6%。最近 12 月,公司不
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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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
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
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公司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航天宏图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
机构同意本次航天宏图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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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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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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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和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于 2019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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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决定继续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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