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19-024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当期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自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 年 4 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
工具准则。
3、新收入准则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
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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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财会[2019]8 号),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5、债务重组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
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
整。
(二)审议程序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的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
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
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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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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