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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宏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02-18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2 月 17 日,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      第二条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航天宏图信息     件的规定,由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 中文全称: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Piesat Information 英 文 全 称 : Piesa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资计划;                           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资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六
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用途事项;                         途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六)审议公司除发行公司债券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外的单次或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决定的其他事项。                    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20%,且金额超
                                    过 10,000.00 万元的债务融资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贷款、授信、保理、典当、
                                    融资租赁);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 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
易等事项;                          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理制
度;                                       度;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审议公司除发行公司债券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外的单次或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10% 但不超过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且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的债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规划、 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授信、
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 保理、典当、融资租赁);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规划、
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士。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董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                              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 决定公司除发行公司债券外
                                  的单次或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值 5% 但 不 超 过
                                  10%,且金额超过 2,500.00 万元的债
                                  务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授
                                  信、保理、典当、融资租赁);
                                         (四)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第一百四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方案;                            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六)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                           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八)决定公司除应由股东大会、
 职权。                             董事会、董事长审议决定外的其他债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务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授
                                    信、保理、典当、融资租赁);
                                        (九)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