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5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0-046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A
区 1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信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倪安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7.25 元/股调整为 17.195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0-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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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归属 33.56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0-049)。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审计报告的质
量,决定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05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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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
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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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
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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