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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宏图:国信证券关于航天宏图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2-0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航天宏图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航
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件许可
[2019]122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7.25 元,募集资金
总额 71,58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410.20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180.30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
了《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
第 110ZC0108 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PIE 基础软件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32,913.73             8,265.16

 2         北斗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10,867.85             2,043.48




                                         1
 3       大气海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12,888.39          3,813.00

               合计                      56,669.97          14,121.64

     三、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具体情况
     1、历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 年 7 月 26 日,航天宏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第四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宏图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2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国信证券就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2019 年 9
月 23 日,航天宏图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 年 9 月 26 日,航天宏图将超募
资金 2,250.00 用于公司永久补流。
     2、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航天宏图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7,510.33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2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5%。最近 12 月,公司不存在使用
超募资金补流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状况、自身状况以及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拟使用超
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执行以及未来
研发投入等事项。
     在国家对卫星应用的政策支持及卫星应用行业加速推广的业背景下,公司业
务规模稳步增长。公司在逐步扩大业务规模的过程中,项目执行,产品研发等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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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域均需大量营运资金,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
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对于抵御市场风险、实现战略规划有
重要意义。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未来资金需求,增强公司
资金实力,为公司应对市场变化、抓住行业机会,保持和增强竞争能力提供良好
的资金保障。
    4、关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航天宏图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5、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程序
    2019 年 12 月 4 日,航天宏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第十
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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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
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公司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
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
机构对航天宏图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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