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1-08-25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航天宏图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决策及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34,963,350.6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规定,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
三、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对《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董事提名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
情形。廖通逵先生、仲丛林先生、王咏梅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
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廖通逵先生、仲丛林先生、王咏梅女士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情况
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艳芳 马永义 王瑛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