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
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宏图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支持其良性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
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
二、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
部控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证公
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完整、合理、有效的,各项制度包括对外
投资、对外担保、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关联方往来、信
息披露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
失效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
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
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
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其他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
案》是结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
平而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长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我们同
意《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薪酬政
策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自身独立性判断,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艳芳 马永义 王瑛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