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7-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航天
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天宏图”)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航天宏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220 号)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5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1,58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7,407.2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180.30 万元,上述资金
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对本次发
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PIE 基础软件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32,913.73 32,913.73
2 北斗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10,867.85 10,867.85
3 大气海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12,888.39 12,888.39
合计 56,669.97 56,669.97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PIE 基础软件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北斗综
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大气海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上述募投项目均已投资完成。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 利息净 尚未使用募 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额 集资金金额 情况
PIE 基础软件平台升级
32,913.73 32,156.62 882.85 1,639.96 已结项
改造项目
北斗综合应用平台建
10,867.85 11,203.62 336.05 0.28 已结项
设项目
大气海洋应用服务平
12,888.39 11,881.74 472.45 1,479.10 已结项
台项目
合计 56,669.97 55,241.98 1,691.35 3,119.34 -
注:北斗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差额为
335.77 万元,超额使用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
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
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PIE 基础软件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北斗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
目”以及“大气海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均已建设完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3,119.34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
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六、审批程序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航天宏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
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
构同意航天宏图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涛 周 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