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2022-08-30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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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所对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
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进
一步说明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有关考虑,以及本次募投项目
1
对公司营业模式可能造成的变化;(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通过
无人机、采集车及直接外购等方式获取数据的情况,说明数据要
素在公司未来经营中发挥的作用,公司将如何运用相关数据提升
盈利能力;(3)2022 年 1-6 月收入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相
关指标较去年同期的比较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所收到你公司的回
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08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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