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3-01-13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航天宏
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张路平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的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张路平先生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且其已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
格备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
罚和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路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对《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变更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路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张路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艳芳 马永义 王瑛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