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
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
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
“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
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
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
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
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发
生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现根据《实施问答》的规定,计入“营业
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
关项目。
1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
定。将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21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将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
“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
对公司的销售费用、营业成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有影响,对于其他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列示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销售费用 -552,549.59 -299,027.51
营业成本 552,549.59 299,027.51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
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