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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3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我们在 2021 年度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分别是王静芬、陈庆
平、崔承刚,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位独立董事的基本
信息如下:
    王静芬女士,195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师
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68 年 3 月至
1990 年 6 月任上海圆珠笔厂出纳、科员、科长;1990 年 6 月至 1992 年 10 月任
上海市轻工业局财务处主任科员;1992 年 11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上海机械进出
口(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2000 年 5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中国华源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3 年 11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上海纵横担保(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上海国顺拍卖有限公司总
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庆平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亚洲(澳
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77 年 9 月至 1986 年 12 月任
安徽银行学校教师;1986 年 12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讲师、
处长;1993 年 8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宁波国际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1995 年 6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1998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宁波国际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行长;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2005 年 4 月至今任华富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上海环能新科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崔承刚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
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上海宝
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中国科学院
上海高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电力大学讲师、副教授;
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且均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我们没有从上市
公司或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基于上述,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
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庆平               5                   5              0            0

   王静芬               5                   5              0            0

   崔承刚               5                   5              0            0

    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我们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其中独立董事陈庆平未出席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陈庆平、王静芬、崔承刚因事未出席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余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
       (二)日常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监督公
司经营运作的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管理、利润分配、
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我们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的介绍,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关注公司有关的新闻和舆情,保持对
公司整体情况的知悉,并基于自身的业务专长就相关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
和意见。
    此外,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
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并按照规定参与审
议了需要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了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勤勉尽职,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利。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沟通。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2021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变更会计政策、募集资金使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 8 项独立意见。通过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我们有效监督了公司相关决策内容和程序方面的合规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利。
    (五)其他事项
    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査,确认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自愿
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以及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实,认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核
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期间内公
司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
时、不真实、 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是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并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综合确定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
拥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
作需求。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所作出的各项承
诺,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稳步推进
内控体系建设。目前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有效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加强学
习,提高专业水平,增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促进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高效性;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监督和促进公司完善各项治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静芬、陈庆平、崔承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