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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 6999 号 B 区 2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117,03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117,0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4.480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4.48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黄大庆、申洪淳、秦立罡、陈庆平、王
静芬、崔承刚均因其他事务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边国娣通过通讯方式参会、监事汪彤因
其他事务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沈晓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毕加灏、王猛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5,117,03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增加公     6,168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 及 子 公 司    ,634       0
          2022 年度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毕加灏、王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