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01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 6999 号 B 区 2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975,18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975,1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2.912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2.91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黄大庆、申洪淳、秦立罡、陈庆平、王
静芬、崔承刚均因其他事务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边国娣、汪彤均因其他事务安排请假未
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沈晓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毕加灏、王猛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3,975,18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3,975,18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公 5,026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 2022 年度向 ,782 0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2 《关于调整公 5,026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 <2022 年 度 ,782 0
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毕加灏、王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