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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泰生物:诺泰生物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3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29.595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9,817,941.50 元,各
项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为人民币 104,654,948.3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5,162,993.1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出
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
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46,467.16          15,000.00
  2       106 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     32,972.07          25,000.00
  3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15,930.35          10,000.00
  4             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5,941.00           5,000.00
                   合计                     101,310.58          55,000.00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
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
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
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
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4.3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4.3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