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诺泰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董事会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
制制度,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议案内容:因日常经营需要,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博思”)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银行授信,期限 6 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为该次贷款提
供担保,同时新博思另一股东宁波鼎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其在
新博思的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信用保证。担保期限、金额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
署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公司对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促
进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
前,新博思经营发展良好,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经营管理、财务、投
资等各方面对新博思进行有效控制,且新博思其他股东已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同
等比例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