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诺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2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18 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
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作出
的谨慎决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保
总金额为 20,000 万元,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风险相对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徐强国、高集馥、曲峰、胡文言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