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诺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聘请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财务审
计机构,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建议继
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强国、高集馥、曲峰、胡文言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