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诺泰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28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徐强国先
生、独立董事曲峰先生及董 事赵德中先生,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徐
强国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各委员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
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2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相关报告并同意对外报出的议案》、《关于续聘
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2、2021年5月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
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8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子
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4、2021年10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相关工作等重
大事项展开审议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审计工作进行审查与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
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治理制度。2021年度,公司严格依据相关要求经营运作,审计委员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从专业角度指导和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控
评价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措施和公司业务的紧密度,切实发挥风险防控功能。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阅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
、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以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
利进行。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的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作用,加强内
部指导和外部沟通,完善公司运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徐强国、曲峰、赵德中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