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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诺泰生物: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财务、
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
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
作情况及 2022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全年召开二届十二次至二届十七次共计 6 次会议,
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议案 20 项,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
监事全票通过。公司监事会运作顺畅,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在决策过程中
充分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良性运作。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1 年 2 月   第二届监事会
 1                                    告>的议案》
           16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等相关报告并同意对外报出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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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日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第二届监事会
 3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日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
                                    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2021 年 8 月   第二届监事会
 4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4 日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为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2021 年 10    第二届监事会
 5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5 日     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
       2021 年 12    第二届监事会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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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8 日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

     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
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
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成员共
列席了 7 次董事会,参加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
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真实有效;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亲不存在违反法律违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进行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能够合理、真实、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利于股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准确了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的各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监督并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
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报告期内发
生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如实披露了各募投项目的
进展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系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求,相关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2,000.00 万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
情形,能够严格控制对子公司担保的风险;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建立并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及时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进行登记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提前、单独
泄漏信息的情形,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地获取信息。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保持公正严谨的作
风,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继续勤勉认真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
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并监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履行,进
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及《证券
法》,继续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加大监督力度,防范经营风险,切实担负起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