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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泰生物:诺泰生物: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1378 号杭州师范大
学科技园 E 座 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6

普通股股东人数                                                        5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42,060,7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42,060,7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6.637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63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赵德毅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
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
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选 举 赵 德 毅 为 第 117,566,090             82.7575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2       选 举 赵 德 中 为 第 114,422,885             80.5450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3       选 举 潘 余 明 为 第 96,649,817              68.0341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4       选 举 金 富 强 为 第 131,352,411             92.4621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5       选 举 施 国 强 为 第 135,059,292             95.0714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6       选 举 童 梓 权 为 第 129,277,889             91.0018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7       选 举 凌 明 圣 为 第 59,388,813              41.8052 否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8       选 举 姜 晏 为 第 三 128,769,258             90.6437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选 举 徐 强 国 为 第 135,352,302             95.2777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       选 举 高 集 馥 为 第 135,415,706             95.3223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3       选 举 曲 峰 为 第 三 135,352,302             95.2777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4       选 举 胡 文 言 为 第 135,352,302             95.2777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选 举 刘 标 为 第 三 135,384,004             95.3000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3.02       选 举 秦 熙 萍 为 第 135,343,302             95.2713 是
           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选举赵德毅为      19,52 47.0917
        第三届董事会      5,401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赵德中为      16,38 39.5108
        第三届董事会      2,201
        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潘余明为      8,488 20.4727
        第三届董事会       ,501
        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金富强为      12,19 29.4053
       第三届董事会      2,201
       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施国强为      12,19 29.4053
       第三届董事会      2,201
       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童梓权为      17,54 42.3230
       第三届董事会      8,201
       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凌明圣为      46,88 113.079
       第三届董事会      5,801       9
       非独立董事
1.08   选举姜晏为第      75,08 181.089
       三届董事会非      4,257       4
       独立董事
2.01   选举徐强国为      34,75 83.8204
       第三届董事会      4,052
       独立董事
2.02   选举高集馥为      34,81 83.9733
       第三届董事会      7,456
       独立董事
2.03   选举曲峰为第      34,75 83.8204
       三届董事会独      4,052
       立董事
2.04   选举胡文言为      34,75 83.8204
       第三届董事会      4,052
       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项也、宋慧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