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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泰生物:诺泰生物: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 号)的批准,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29.59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29,817,9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162,993.1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8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
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
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46,467.16           15,000.00
  2       106 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       32,972.07           25,000.00
  3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15,930.35           10,000.00
  4       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5,941.00            5,000.00
                     合计                     101,310.58           55,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
01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 2022 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
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在保证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
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75,162,993.16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5,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54%,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规定,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
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2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公司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并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未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并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泰生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诺泰生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诺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