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诺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1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
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所投资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强国、高集馥、曲峰、胡文言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