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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泰生物:诺泰生物: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
工程等款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南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 号)的批准,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29.59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29,817,9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162,993.1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8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
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
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46,467.16               15,000.00
  2     106 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           32,972.07               25,000.00
  3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15,930.35               10,000.00
  4     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5,941.00                5,000.00
                     合计                       101,310.58               55,000.00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      计划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金额              资金额
  1     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11,962.09            15,000.00
  2     106 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                     0.00          25,000.00
  3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369.39            10,000.00
  4     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1,576.83             5,000.00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
  5                                                  9,000.00                 0.00
        金
                     合计                           22,908.31            55,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四、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
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
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
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
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三)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
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或保函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

   (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或保函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中
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

   (五)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到期后,该保证金将直接用于兑付到
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司直接使用募
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六)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
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
督。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是为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
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
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或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
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
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是为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已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
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