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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泰生物: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
生物”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诺泰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诺泰生物签订保荐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2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诺泰生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物业务情况,对诺泰生物开展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诺泰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诺泰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5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诺泰生物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1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诺泰生物依照相关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诺泰生物的内控制度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查,诺泰生物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诺泰生物严格执行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保荐机构对诺泰生物的信息披露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10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
     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诺泰生物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未发生该等事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诺泰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
13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
14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诺泰生物未发生前述情况
     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



                                     2
        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
        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
        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5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工作要求
        出现下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
        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
 16                                                 诺泰生物不存在前述情形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经营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定制类产品收入中有部分来自于商业化阶段项目,商业
化阶段项目存在单个产品收入大的特点,若发生公司服务的创新药退市或被大规
模召回、药品终端市场需求下滑或不达预期等重大变化,公司相应产品的销售将
出现大幅下滑。

      2、对于公司自主研发的制剂,在取得注册批件后,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收
入还受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商业化推广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
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3
    3、公司原料药销售收入受客户制剂的研发及注册申报进程,以及获批上市
后的商业化推广情况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
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药品(包括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具有技术难度大、研发
周期长、前期投入高、审批周期不确定等特点,从研究开发到商业化的各个环节
均面临一定研发风险,如关键技术难点无法突破、临床研究失败、无法通过监管
部门的审评审批等,如果公司的药品未能开发成功,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
大不利影响。在 CDMO 业务中,公司需为客户所需的各种复杂高难度化合物进
行合成路线的设计、工艺优化、中试放大、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对公司的研
发实力、技术体系和研发经验要求较高,公司存在研发失败、研发成果无法满足
客户需求或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风险,将影响公司 CDMO 业务的经营业绩。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专利、科研项目等主要参与人。尽管公司已
推出多层次、多样化的激励机制与管理层、核心技术团队进行深度绑定,若因上
述人员离职产生技术人员流失,则会对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以及现有知识产权的
保密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定制产品研发生产与技术服务方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布局
或专项进入该行业,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定制产品与服务行业的竞争,这对公司的
市场开拓能力和研究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规模与行业龙头企业
相比差距较大,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在定制
类产品方面的服务链条不能及时得到完善,以及在药物研发各个细分领域的服务
能力不能得到提升,将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2、自主选择产品方面,近年来,受到国家医保价格谈判的推行等政策和措
施的影响,部分药品的终端招标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各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
未来上市药品可能面临药品降价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的产品收入构成一定的潜




                                  4
在负面影响。此外,公司的原料药的销售一方面受到下游集采降价的影响,另一
方面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医药行业是受国家严格监管的行业,当前,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制订和不断完善。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将
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经营模式、企业的产品选择和商业化策略、产品价
格等产生深远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的重大变
化,不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而公司产品出
口主要以美元等外币定价和结算,因此,人民币兑美元等外币的汇率波动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出现剧烈波动,公司将可能产生
汇兑损失,同时汇率波动也会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业绩。

    (五)环保风险

    医药制造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污染物,若处理
不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部分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
是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对生产操作的要求较高,如果在装卸、搬运、
贮存及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或维护措施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虽然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跨国制药公司对上游
绿色供应链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基于国际最佳实践的 EHS 管理体系,但是仍然
存在因设施设备故障、工艺不完善、生产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意外环保、安全事
故的风险。同时,新《环境保护法》等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
企业执行的环保标准也将更高更严格,公司可能存在环保设施、排放治理等方面
支出增加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5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8,300,406.36        309,003,487.50               -13.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4,833,587.68         51,417,973.86               -32.25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1,433,014.46         46,802,382.32               -75.5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608,397.00        86,589,089.55              -116.87
额(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年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815,372,283.75        1,811,382,762.95                 0.22
产(元)
总资产(元)                 2,304,683,410.66        2,126,905,940.12                 8.36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30                  -4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30                  -4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05        0.28                    -82.14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1        4.62          减少2.7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63        4.21          减少3.58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3.35          10.74          增加2.61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3.17%,主要受疫情影响及产品结构调整导致
出口产品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32.25%,主要系一方面受
疫情影响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同比有所增加。




                                          6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75.57%,主要系本期净利润下降及处置新博思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
损益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16.87%,主要系本期收
回货款减少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46.67%,主要系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82.14%,主要系本
期扣非后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合计 35,811,307.62 元,较上年同比增加 7.86%,占
营业收入比例 13.35%,增加 2.61 个百分点。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原料药及制剂的注册申报。原料药方面,奥曲肽关联的
下游制剂厂家已取得醋酸奥曲肽注射液一次性评价补充批件,奥曲肽原料药完成
美国 FDA 补充资料回复提交,准备欧盟 CEP、沙特的注册申报工作;启动依替巴
肽原料药在中国、美国的生产场地变更;氟维司群通过美国 FDA 的 DMF 技术审
评和欧洲 EDQM 认证,并取得欧盟 CEP 证书。制剂方面,磷酸奥司他韦胶囊(75mg)
取得 CDE 的药品注册证书,具备国内上市销售条件;注射用比伐卢定根据 CDE
的发补要求,完成对含量、过量灌装等补充研究;复方匹可硫酸钠颗粒完成三批
工艺验证,正在准备 CDE 申报资料,计划四季度提交国内注册申报。在创新药研
发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 GLP-1 受体激动剂抗糖尿病和减肥一类多肽新药取得临
床试验通知书。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 1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7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 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29.59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29,817,9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162,993.1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8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
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3,673,311.34 元,
其中:支付发行费用 43,341,830.32 元,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5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248,425.61 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39,083,055.41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68,781,355.17 元。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 年 5 月 14 日实际到达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762,629,380.06
减:发行费用                                                    43,341,830.32
减: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50,000,000.00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000,000.00
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248,425.61
金额
减:募集项目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39,083,055.41
其中: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119,620,941.30
       106 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                                    0.00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                          3,693,850.00
       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                                      15,768,2648.11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加: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825,286.4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68,781,355.17
 其中: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195,000,000.00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
 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
 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
 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期末余额(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303063180012021041391       结项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632906398                 153,375,105.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0450000002339074          98,234,668.07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518900010810188    35,183,897.91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201000276391344    81,987,684.08
                                 合计                             368,781,355.17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未违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累计使用 1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 亿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1 亿元,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
 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
 亿元。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在上述期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32
亿元滚动购买理财,且全部理财产品已赎回。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自上述决议通过后,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95
亿元。

序                                认购金额    预计年化收                         是否
     签约方       产品名称                                      起止日期
号                                (万元)      益(%)                            赎回
     交通银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1    行建德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400.00      1.35-2.05   2021/6/30-2022/1/12    是
     支行     7 天(二元看涨)
     交通银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2021/8/25-2022/1/26
2    行建德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800.00      1.35-2.05   2021/8/25-2022/2/16    是
     支行     7 天(二元看涨)                             2021/8/25-2022/4/28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交通银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    行建德                       2,500.00     1.35-2.85   2021/12/29-2022/3/2    是
              63 天(黄金挂钩看
     支行
              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交通银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4    行建德                       2,500.00     1.35-2.65   2022/3/7-2022/4/12     是
              36 天(黄金挂钩看
     支行
              涨)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交通银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5    行建德                       2,500.00     1.35-2.40   2022/4/21-2022/4/29    是
              8 天(挂钩汇率看
     支行
              跌)

                                         11
     民生银
6    行连云   7 天智能通知存款   14,500.00     2.10      2021/9/10-2022/6/2    是
     港分行
     民生银
7    行连云   7 天智能通知存款   14,500.00     1.80      2022/6/15-2022/6/23   是
     港分行
     民生银
8    行连云   7 天智能通知存款    800.00       1.80      2022/6/17-2022/6/24   是
     港分行
     华夏银                                              2021/6/28-2022/2/17
9    行杭州   7 天通知存款       4,800.00      1.90      2021/6/28-2022/4/13   是
     分行                                                2021/6/28-2022/6/2
     华夏银
10   行杭州   7 天通知存款       5,000.00      1.90      2021/6/28-2022/6/2    是
     分行
     华夏银
11   行杭州   7 天通知存款       4,200.00      1.90      2022/6/15-赎回        否
     分行
     华夏银
12   行杭州   7 天通知存款       5,000.00      1.90      2022/6/15-赎回        否
     分行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招商银   看跌三层区间 33
13   行连云   天结构性存款       3,500.00    1.56-3.20   2022/1/12-2022/2/14   是
     港分行   NNJ01076(黄金挂
              钩)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招商银   看涨三层区间 34
14   行连云   天结构性存款       3,500.00    1.56-3.10   2022/2/25-2022/3/31   是
     港分行   NNJ01152
              (黄金挂钩)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招商银   看涨三层区间 32
15   行连云   天结构性存款       3,300.00    1.56-3.15   2022/4/21-2022/5/23   是
     港分行   NNJ01275(黄金挂
              钩)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招商银   看跌两层区间 31
16   行连云   天结构性存款       3,300.00    1.56-3.00   2022/6/17-2022/7/18   否
     港分行   NNJ01430
              (黄金挂钩)
     联合银
17   行科技   7 天通知存款       5,800.00      2.00      2021/7/30-2022/6/1    是
     支行

                                        12
     联合银
18   行科技    7 天通知存款    5,900.00    2.00    2021/8/18-2022/6/1   是
     支行
     联合银
19   行科技    7 天通知存款    3,000.00    2.00    2022/6/17-赎回       否
     支行
     联合银
20   行科技    7 天通知存款    4,000.00    2.00    2022/6/17-赎回       否
     支行
未到期理财产品合计             19,500.00    -               -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 4,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合计
9,0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
“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上述募投项目所属的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入杭州
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普通账户,专项账户已注销。

     2、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13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该议案经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将“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连云港经济
技术开发区临浦路 28 号”变更为“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 2 号”,实
施方式由“新建一座三层建筑物”变更为“对已竞拍获得土地上的一座办公综合楼
进行改造”。除以上变更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实现目的、
实施内容均未发生变化。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其
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报告期内
   姓名                职务              期初数量            期末数量
                                                                             变动情况
赵德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3,414,000        13,414,000              --
赵德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3,414,000        13,414,000              --
郭婷           董事会秘书(离任)                780,000         780,000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报告期内
   姓名             职务              期初数量             期末数量
                                                                            变动情况
赵德毅         控股股东、实际控          21,110,766         21,110,766                 --

                                        14
               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
赵德中                                      7,226,766    7,226,766             --
               制人
童梓权         董事长、总经理                432,497            0    减持 432,497
金富强         副董事长                      374,116            0    减持 374,116
潘余明         董事                         4,435,321    5,157,350   增持 722,029
凌明圣         董事(离任)                    3,007        3,007              --
刘标           监事会主席                     59,065            0     减持 59,065
孙美禄         监事                          200,000      200,000              --
谷海涛         副总经理                      464,192      350,000    减持 114,192

罗金文         副总经理(离任)              236,260            0    减持 236,260

徐东海         财务总监                      187,368      117,368     减持 70,000
               董事会秘书(离
郭婷                                         513,470      100,000    减持 413,470
               任)

   注:上述董监高减持行为均通过“中信证券诺泰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持有股份进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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