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诺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0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
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丁伟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任职资格及
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3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
满;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3 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
次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丁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周骅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以及相关素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最近 3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
尚未届满;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
形,最近 3 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周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本次提名和
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周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强国、高集馥、曲峰、胡文言
2023 年 2 月 7 日